【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沱江镇大坳村集体土地的公告
征用土地的位置和大小:我们要征用的土地东边到漾水田,南边到小冲,西边到老力冲,北边到二级公路。总共要征用的土地面积是183.999亩,也就是12.2666公顷。
补偿标准:我们会按照湖南省和湘西自治州的最新补偿标准来给大家补偿。具体来说,土地上的青苗补偿会按照州政发〔2011〕5号文件来,而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则会按照州政发〔2009〕7号文件来。
安置方式:我们会用钱和多种方式来安置受影响的农民,确保大家的生活不受影响。
调查和确认:公告发布后,我们会对要征用的土地进行调查,看看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和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等情况。调查结果需要被征地的单位、农户和附着物产权人签字确认。如果有人不同意签字,我们会拍照或录像来取证,经过公证后,将结果公示出来,作为补偿的依据。
禁止抢建行为:从公告发布开始,如果在被征用的土地上有人抢着建房子、种树或者做其他改变土地现状的事情,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我们是不会给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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