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凰县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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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凰县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3-03-01 08:32 来源:凤凰县应急管理局 伍再贵 字体大小:


凤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凰县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尾矿库企业:

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切实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凤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凤凰县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第二条县级包保责任人每半年至少调研1次尾矿库安全状况,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乡镇级包保责任人每个月至少1次检查尾矿库安全状况;村级包保责任人每个月至少2次检查尾矿库安全状况;企业包保责任人每个月至少3次检查尾矿库安全状况;

第三条 特殊期、汛期各级包保责任人不定时检查和巡查,确保尾矿库安全及排洪系统畅通。

第四条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巡查;

第五条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及时启动本辖区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尾矿库突发事件;

第六条实行基本情况公告制度,将尾矿库的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责任单位等信息在有关部门网站公布,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

2023年凤凰县尾矿库基本信息和包保责任名单

村主任

序号

尾矿库名称

地址

是否有主

管理单位

规模或等别

运行状况

尾矿库包保责任名单

县级

乡级

村级

企业

1

凤凰县昊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锰尾矿库

凤凰县廖家桥镇马垅村

有主

凤凰县昊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五等库

停建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段伟鹏

镇长

杨群红

滕久华

经理

范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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