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更正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公告名称:关于办理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二)首次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公示名称:《关于办理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2、附件2: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线下办理材料清单
3、更正时间:2025年3月3日
原公示内容 |
现更改为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线下办理材料清单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二)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三)本单位公章。 (四)公务员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安排残疾职工的单位需提供2023年度1月、6月、12月的职工工资花名册。 (五)已安排就业1年以上的临聘人员及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残疾人需提供: 1.2023年全年的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主要为医疗和养老保险,必须写明险种并有人社部门盖章;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线下办理材料清单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二)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三)本单位公章。 (四)2024年1月至12月残疾职工的工资凭证(公务员编制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残疾职工,其工资凭证可以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表,其余残疾人员需提供2024年全年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 (五)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派遣单位同意残疾员工计入用工单位的书面证明。公务员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残疾职工提供有效的在编证明材料。 (六)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主要为职工医疗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必须写明险种并有人社部门盖章;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凤凰县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地址:凤凰县沱江镇堤溪苑办公区二楼
联系电话:0743-3229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