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该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结合了上级文件精神和县情实际,提出了多项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
首先,政策设立了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招商引资企业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高收入人才给予生活消费补贴,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本地投资兴业。此外,政策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自主品牌,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扶持企业上市方面,政策提供了丰厚的补贴,包括对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给予不同阶段的补助。同时,对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我县开展股权投资的企业也给予补助,以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为了培育外贸企业,政策对年度业绩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加大对新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店进行事后奖补。
政策还鼓励招商引资项目的第一引荐人,对促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以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
在招大引强方面,政策对新引进的县外建筑类企业、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给予优先支持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扶持原则。
为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政策鼓励购买招商服务,开展委托招商,加强与海内外投资机构的合作。同时,也鼓励本地商人回乡投资创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政策提出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六个一”工作运行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加强对破坏经济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采购时,也优先使用本地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政策明确了实施和解释的主体,以及与其他政策的衔接方式。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州出台新的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
总体而言,该政策通过一系列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来本地投资兴业,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