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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8-05-23 来源: 【字体: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湖南省相关文件要求,经清理和评估,现宣布11份规范性文件失效、18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凤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非法采炼汞矿资源打击、地质灾害危险区划定、水土保持、县城区强控区和城乡结合部土地及建筑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肺结核病门诊补偿、长潭岗库区养殖网箱取缔、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方面的通知或通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则涵盖禁止县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森林资源保护、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奖励、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意见、多个价格批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规划、食盐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济和信息化局、普通公路、交通运输管理所、司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方面的通知、通告或批复。

上述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原已公布失效、废止的自原公布的时间之日起不再执行)。凡是未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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