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为9时30分至9时49分。
二、试鸣程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间隔5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间隔5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听、识别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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