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凤凰县筸子坪镇筸子坪村、 新民村、筸子坪镇林场、廖家冲村集体土地 (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二期工程凤凰段 建设项目)的公告

【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凤凰县筸子坪镇筸子坪村、 新民村、筸子坪镇林场、廖家冲村集体土地 (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二期工程凤凰段 建设项目)的公告

2019-01-13 来源: 【字体:

该项目旨在建设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二期工程(凤凰段),因此需要进行土地征收。

征收范围包括筸子坪镇的筸子坪村、新民村、筸子坪镇林场以及廖家冲村,共计征收土地面积27.7896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将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确保补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对于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法权益人,将采取货币安置及多元安置途径进行补偿和安置,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涉及征地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5日,到相关村委会及筸子坪镇人民政府进行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将以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单位的调查为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土地上进行的抢搭抢建、抢栽抢种以及改变土地现状的行为,将一律不予补偿,以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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