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

【文字解读】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

2018-12-29 来源: 【字体:
  1. 独生子女保健费
    • 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工作,只要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孩子14岁之前,每年可以领240元的保健费。
  2. 保险补助
    • 县政府会出钱给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结扎家庭买意外伤害保险,还会给一些特殊情况的人买健康保险。
  3. 大病住院补助
    • 如果家里有人生大病住院,每天可以领100元补助,一年最多补50天。如果独生子女家庭有人意外伤残或去世,可以领1万补助;孩子如果去世或伤残,可以领3万补助。
  4. 优先照顾
    • 独生子女家庭在农村分钱、征地时可以多分一份,还会在申请低保、医疗救助时被优先考虑。
  5. 教育补助
    • 独生子女在县内上学,小学到初中每学期可以领200元补助,高中每学期300元。考上大学的,还能一次性领3000元奖励。
  6. 免费体检
    • 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每年可以免费体检一次。去医院看病,还可以免挂号费。
  7. 医保优惠
    • 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结扎家庭可以享受医保优惠,自己出的部分由县财政出钱。
  8. 资金扶助
    •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县政府每年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
  9.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个月可以领80元奖励,直到终身。
  10. 其他优惠
    • 独生子女家庭在创业、培训、建房等方面都能享受优先照顾和优惠。
  11. 政策执行
    • 2016年1月1日之后生的独生子女或两女家庭不再享受这些政策。但如果是合法再生的,之前领的补助不用退。
  12. 低保申请
    • 申请低保时,计划生育的奖励和补助一般不算在家庭收入里。
  13. 资金来源
    • 这些优惠政策的资金都由县财政出。
  14. 政策解释
    • 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如果有冲突,以这个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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