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凤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脱贫县要修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三)《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
(四)《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
(五) 《凤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发〔2019〕11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资金涉及的范围以及管理的主体。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原则,共两条。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的规定,明确统筹整合资金的支出方向和分配原则。
第三章 资金的整合、安排和管理,共八条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资金的整合、安排和管理制定可供操作的流程,明确每一个流程需做的工作,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第四章 资金报账,共两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文件要求,参考《凤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发〔2019〕11号)文件,结合当前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实际,进一步加强资金报账范围、报账资料、报账管理等工作。
第五章 部门职责,共五条。明确各部门行使的行政职能及在使用统筹整合资金过程应承担的职责。
第六章 绩效评价,共两条。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文件要求,制定统筹整合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效率考核。
第七章 公开和督查,共三条。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统筹整合资金的公开公示要求,及违法违纪处理。
第八章 附则,共两条。明确本办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