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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2021-02-22 来源: 【字体:

《凤凰县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1. 起草的必要性

为了推进我县城市公园管理和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当前我县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理顺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巩固公园建设管理的成果,推动公园管理更加精细化和法治化,规范市民公共文明行为,转变城市公园管理的理念和职能,充分展现城市公园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品质。更为了下一步我县争创“省级园林县城”提供法治保障,尽快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园管理办法的法规显得十分必要。

  1. 起草的主要依据

《凤凰县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主要以《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法规为依据。

  1. 《凤凰县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凤凰县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共41条,明确对城市公园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观赏娱乐、传承文化、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在规划和建设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公园发展规划。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公园,应当符合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在对改变公园用地性质、占用挖掘公园绿地、公园内基础设施作出了规定并设定了罚则。规定了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避难工作。对公园内噪音管理、绿植管理、举办活动和入园车辆管理予以规定和处罚。在公园内禁止行为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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