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关于严格保护县城规划区内沱江水体的通告》解读

《关于严格保护县城规划区内沱江水体的通告》解读

2020-10-30 来源: 【字体:

《关于严格保护县城规划区内沱江水体的通告》

解    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严格保护县城规划区内沱江水体的通告》?

答: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沱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世世代代哺育着凤凰儿女。一水一山一城,不仅绘制了凤凰源远流长的历史传承,还孕育了凤凰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为我们创造美好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受历史传统思想、职能部门工作缺位等因素影响,向沱江直接排污、乱丢乱弃垃圾、在河里洗刷拖把等污染水体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在利益驱动下,沱江污染更加严重,油污、脏水、垃圾漂浮物等等比比皆是,沈从文笔下美丽的沱江几乎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同时,沱江河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为切实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让沱江变得更加清澈、干净、亮丽,让城市生态环境更加和谐,为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和创造美好的幸福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制定出台《关于严格保护县城规划区内沱江水体的通告》势在必行。

二、《关于严格保护县城规划区内沱江水体的通告》出台要实现什么目标?

答:建立健全沱江水体保护机制体制,强化巡查整治力度,杜绝取缔污染沱江的各类不良行为,保护母亲河,让沱江变得更加清澈、干净、亮丽,为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和群众幸福生活增光添彩。

三、《通告》包含哪些内容?

答:《通告》共分为七条。

第一条界定《通告》的适用范围,明确为长潭岗坝下至官庄河段。

第二条,列举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沱江河段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共分九类。

第三条列举在县城规划区内禁止的各类行为,共分8种行为。

第四条、第五条均是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应当受到的处罚,其中第五条针对的是国家公职人员。

第六条规定的是社会监督和参与的方式、途径及相关支持方法。

第七条明确了《通告》的生效时间。

四、《通告》适用范围为什么明确为明确为长潭岗坝下至官庄河段?有何依据?

答:长潭岗坝下至官庄河段不仅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还是凤凰风景名胜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第七十五条“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沱江水体保护区为长潭岗至官庄河段及护城河”之规定确定。

五、《通告》的相关依据有哪些?

答:《通告》制定的主要依据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

(五)《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