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文件解读
《宗教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文件解读
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为确保宗教事务主管部门正确行使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基准。
二、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宗教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民政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凤凰县宗教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并报送县司法局对本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已由县司法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基准。
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的地域差异性及其他可能影响自由裁量权合理性的因素。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通过教育解决的,原则上不予处罚;能够轻罚的,原则上不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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