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19-00556
- 文号:凤政公〔2019〕6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4-07-01
- 统一登记号:FHDR—2019—00013
- 登记日期:2019-07-01
- 发文日期:2019-07-01
凤凰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凤凰县沱江镇城北社区、大坳村、 棉寨村、木林桥村、蔬菜村集体土地 (凤凰县2017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 公 告
凤凰县2017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2019〕政国土字第733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途: 凤凰县2017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地范围及面积:共征收沱江镇城北社区、大坳村、棉寨村、木林桥村、蔬菜村集体土地面积13.3432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19〕5号)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安置途径及补偿方式:采取货币安置及多元安置途径。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凡涉及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合法权益人,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8日,到沱江镇城北社区、大坳村、棉寨村、木林桥村、蔬菜村村委会及沱江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的调查为准。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附着物以及以其他方式改变土地现状的一切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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