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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4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81号,邮编:416200,电话:0743-3228970,传真:0743-3228970)。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凰县政府门户网下载(http://www.fhzf.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税费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这一税收宣传主题,聚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重点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完善涉税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涉税信息发布质量,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2次,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转效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公开政务信息246件。其中,通知公告26件;新闻动态54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件;年度法制报告1件;遗失公告、非正常户及注销公告、欠税公告、限期改正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个体户定期定额公告等涉税信息公示164件。2022年,我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州税务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实、有效。组织3名办公室人员参加州税务局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次,学习最新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继续畅通基层信息沟通交流渠道,更新单位信息联络员5名,加强信息交流学习,开展优秀作品探讨、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不断提升县局整体信息管理水平。每周四定期上传信息发布审批单及相关附件,做到“凡发布,必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健全协同信息公开机制,打造立体化、多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聚焦上级税务部门决策部署、民生时事热点,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问题,在微视频、短视频创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制作《税务青年话清廉》等2部微视频作品。在中央级、省级网站媒体上稿28篇,留抵退税工作专班的事迹得到各级媒体以及总局、省局、州局的宣传推广。利用城区、办税服务厅显示屏播放税收宣传视频,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基层一线。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发挥监督保障关键性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单位组织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管理,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督查以及“回头看”行动,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严谨执行审查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等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审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效展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人员力量保障、宣传内容质量、保障公开时效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质量。加大部门信息联络员的培养力度,开展信息写作培训、交流分享会等活动。二是畅通部门间信息传输渠道。将单位的各项重点、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推介,展示单位优良的社会形象,全面立体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培养干部制作新媒体作品的兴趣,鼓励干部积极创作宣传作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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