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凤凰县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9〕60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凤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凤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www.fhzf.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凰县民俗园政务服务综合大楼4楼;邮编:416200;电话:0743-3225572;传真0743-3225052;电子邮箱:fhxzsp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凤凰县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为根本,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我局履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政务服务管理股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也都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地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另外,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观念,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拓展信息公开的方式
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务微信、电视台、广播、电子屏幕及各级单位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按照“五全五办五公开”要求及时公开
2019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梳理,县发展改革局、教体局、公安局、科工信局、风景名胜管理处、民政局、民宗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旅文局、卫健局、审计局、应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9个部门和单位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依申请类权力事项1108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职权1417项,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85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布,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各自门户子网站等载体全文公布权责清单(涉密项目按规定不予公开),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四)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推进网上政务。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政府网站群,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9个县政府部门和17个乡镇把单位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开设办事指南、网上办事等便民专栏,及时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报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做到公开。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引用依申请类权力事项1108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职权1417项,公共服务事项434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填报率100%、发布率100%。同时加强和改进网站功能,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上网免费下载便利条件,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2、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9年,凤凰县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民生关注度高的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公示、财政预决算、审计报告、听证会、公租房分配管理信息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依托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在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管理、配套服务、实时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服务方式,整合服务窗口。组建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和帮代办窗口,与13个县直单位签订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委托协议,共119项政务事项在“帮代办”窗口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代办服务1200多人次。统一实行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加强对超时预警办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对照省首批100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建立凤凰政务服务首批100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46项单件,54项联办),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从与群众和企业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着手,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各部门按照要求实施“一件事一次办”。组织县直相关单位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并分期分批对全县“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受理人员进行了资料审核和审批流程的业务培训,共有84人次参加培训。在政务中心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2019年,全县“一件事一次办”共办理受件62312件。
4、推进乡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梳理出村级事项49项,完成281个村(社区)电子政务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8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放管服”、行政审批、扶贫政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考核。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建立一支业务扎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抽查督查,对重点领域、民生事项、关注度高的热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专项督查,促使各部门信息公开常态化,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