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凤凰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凤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www.fhzf.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凰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凰县民俗园政务服务综合大楼1楼;邮编:416200;电话:0743-3225572;传真0743-3225052;电子邮箱:fhzwzx@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抓落实
为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做了调整,调整后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住建局、农业局、规划局、房产局、市质局等部门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也都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了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纽带、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新观念,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把握重点,化“虚”为实,内容方式真落实
今年以来,经全面梳理,县发展改革局、经信局、教体局、风景名胜管理处、民族事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旅局、卫计局、审计局、市质局、安监局、统计局、扶贫办、气象局、外事侨务办、档案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大队、人防办、移民局等33个部门和单位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3779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600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各自门户子网站等载体全文公布权责清单(涉密项目按规定不予公开),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权责清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行使主体(责任主体)、子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时限、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备注、办理流程图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意见的具体方式等。权责清单公开后,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集中发布。
(三)政务服务扎实推进
1、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依托单位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单位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开设办事指南等便民专栏,及时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报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做到公开,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上网免费下载便利条件,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2、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探索政务服务的新机制,在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管理、配套服务、实时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服务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审批工作绩效。
3、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一是制度标准化。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效能的重要手段,强化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将工作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推行限时办结制,按照行政审批流程统一确定标准办理时限,通过运行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自动推行限时办结,并对超时办结直接生成问责;统一实行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加强对超时预警办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二是项目标准化。从标准的适用范围、法律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方面,明确规定了项目的服务管理方式,从源头上把好了项目审批的质量关,为增强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流程标准化。以提速增效为目标,充分运用项目清理结果,按照定岗、定责、定人、定时的原则,对保留的审批项目逐岗位、逐环节明确审批前后置条件、办理时限和责任人等。这些标准全方位多层次规范了窗口的业务办理,保证了政务服务的功能性、文明性、舒适性、时间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等六大特性得到最好程度的发挥。四是服务标准化。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适时组织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和边远乡镇开展上门服务。
(四)检查指导,跟踪问效,强化监督看落实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加大政府决策的落实力度,实现建立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服务型政府的最终目标,我县坚持推行公开与整章建制并重,健全考核机制与强化监督检查并举,强化领导责任,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一是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二是严肃追究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民主权利干部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三是县政府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在全县设立42个投诉意见箱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四是联合县优化办,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951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280条,占31.72%,其他方式发布政府信息15671条,占68.28%。主动公开政府动态、机构设置、法规公文、规划总结、统计、人事、财政、重大项目建设、政府实事、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价格和收费、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招投标、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以及公共服务和企事业单位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政府门户网站。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280条。
2、政府公报。全年编制《凤凰县人民政府公报》1期。
3、新闻发布会。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4、公共查阅点。2016年,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317人次。
5、政务微信。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92条。
6、其他方式。全年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子屏幕、报刊及各级单位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671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0篇,领导信箱回应事件7次,处理群众来信370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2016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起,其中当面申请0起,网站申请2起。
(二)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情况。所有受理的依申请公开都按规定程序答复了申请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了免费服务。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纠错1件。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及其接受查阅统计情况。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设立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3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全年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317人次。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或兼职人员情况。目前,共有11名专职人员和140多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6年县人民政府拨付5万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实际支出5万元,用于全县各村、社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标牌制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1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短期培训2次,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条例》、《办法》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且变动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部门或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中心,进一步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全面完成县、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条例》实施前政府信息的梳理和上网公开,着力做好历史档案移交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二)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答复公众申请。强化服务意识,搞好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探索答复热点、难点问题信息申请的有效途径,提高回复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督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对有关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九、附表
附表
凤凰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凤凰县政务公开办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9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80 |
其中:动态信息 |
条 |
3800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 |
条 |
218 |
人事信息 |
条 |
24 |
统计信息 |
条 |
9 |
财政信息 |
条 |
274 |
其他信息 |
条 |
29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7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0 |
4.网络问政平台回应事件数 |
次 |
101 |
5.领导信箱回应事件数 |
次 |
7 |
6.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7.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5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