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凤凰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凤凰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3-31 来源: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fhzf.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凰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凰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4楼;邮编:416200;电话:0743-3225510;传真0743-3225052;电子邮箱:fhzfb@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凤凰县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各级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政策规定,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县政府系统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及时调整以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海峰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龙,县政府办主任吴汉章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龙永坚为副组长,32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完善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以搬迁民俗园新中心为契机,正式更名为“凤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全力协调单位进驻,强力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进驻中心,确保事进、人进、权进,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有力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出台《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凤政办发〔2013〕14号)文件,扎实推进都里乡、吉信镇、木里乡、官庄乡、水打田乡5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和相关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将45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收费事项纳入中心实行集中办理,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坚持以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逐步规范网站栏目设置,优化版面设计,拓展服务功能,有效整合80个子网站信息资源,形成统一规范的网站群体系。落实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责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网站安全管理员,投入7.5万元委托华中测评中心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安全加固,实时监测网站运转情况,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编写3期《政府公报》,通过电子政务协作平台发送到各单位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在县档案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信息查阅点,在凤凰美食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门口、政府宾馆古城入口设置3块LED大屏幕,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4月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了游客和市民关切问题,推动旅游管理服务新体系顺利实施。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加强。及时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4号)文件精神,明确部门责任和措施,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以及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优化政务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继续深化。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13〕49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条例》实施五周年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板、现场咨询以及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公共媒体,广泛宣传施行《条例》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营造宣传活动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悬挂横幅6条,展出展板16块,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318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07条,占50.9%;其他方式发布政府信息2611条,占49.1%。包括机构职能2条,政府规章文件114条,规划信息4条,统计信息6条,行政收费5条、政府采购2条,重大项目建设5条,人事任免8条,政府会议22条,扶贫助残、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环保公共卫生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12条,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

      2、通过政府公报、县电视台及各级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

      3、通过县图书馆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阅政府信息人数达1282人次,其中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查阅政府信息人数达387余人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查阅政府信息人数达895余人次。

      4、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及处理情况。201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起,所有受理的依申请公开都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答复申请人。

      (二)按《条例》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经保密审查暂不宜公开的不予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了公开。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了免费服务。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问题的咨询达130余人次,均予及时回复,满意率达100%。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工作人员情况

      目前,共有13名专职人员和140多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规范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网上公开的焦点、热点、难点信息偏少等问题。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公开工作缺乏连续性,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部分垂直单位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推动难度大。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范围,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和诚信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八、附表
由《凤凰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凤凰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组成(详见附件1、2)。

 

             凤凰县政务公开办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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