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场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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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场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2-07-28 11:12 来源:新场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为及时预防和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央、省、市、应急有关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要求,结合新场镇政府实际情况,特制定预案: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新场镇人民政府设立新场镇突发事件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社会治安和安监站茶田派出所、新场司法所等部门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治安维护组、医疗防疫救护组、安全生产救助组、信访协调组、组织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共九个组。

长:熊焱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徐靖 镇长

长:田城坤  副镇长

茶田派出所

龙安成副镇长

副镇长

成员:安监站、林业站、水利站、执法大队、新场镇专职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等相关站所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监站,由张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长:张吉良

副组长:石银智

员:由镇综治与安监站、司法所、相应专业机构、事件主管单位、事件发生单位和事件发生地社区)委会等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协调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责:

1、综合各方信息,迅速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向上级和领导汇报情况,传达上级和领导指示精神。

2、协调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事件发生单位和事件发生地社区(居民)管委会,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抢险组:

长:周驰

副组长:代青龙

员:由武装部应急分队、派出所、综治、新场镇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基干民兵等组成。

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部署和组织突击队伍,承担抢险和救援任务及其他事项,必要时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基干和普通民兵增援。

2、负责组织工程抢险施工力量,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对损坏的通迅、道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及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设施进行维护,清理事故现场。

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治安维护组:

长:林恒

副组长:田林

员:由茶田派出所、安监站村网格员、社区综治专干、事件发生单位综治专干及其他维护治安人员。

责:

1、迅速组织警力、网格员对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护社会安全、治安秩序,疏散、撤离受灾人员和围观群众。

2、协调实行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确保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车辆运行通畅。

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防疫救护组

长:唐珍英

副组长:江笠

员:社区卫生服务站

职责:

1、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进入事件发生现场及灾区,及时做好现场伤员救护、卫生防疫、伤员转运、治疗等工作。

2、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证事件发生地和灾区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

3、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生产救助组

长:张吉良

副组长:田勇

员:综治与安监站、应急分队

责: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救助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案的演练。

2、负责企业生产恢复施工及安全,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事件损坏的燃气、电力、供水设施进行抢修、维护,清理事故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单位,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造成的影响范围,及时组织人员控制污染源的扩散,消除危害。

4、负责组织专业力量对火灾、毒气、和化学等特种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5、负责组织专业力量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重点抓好种养、加工生产、批发零售、和消费等环节,把食品安全隐患控制在最低点。

6、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访协调组:

长: 杨成

副组长: 谭芳

员:司法所、茶田出所、事件发生单位、事件发生所在社区)委会工作人员。

责:

1、负责接待上访人员,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负责做好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人员上访接待、说服和疏导工作。

3、认真做好下岗失业、劳动就业、企业改制、民政低保工作,妥善处理好劳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

4、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组

长:滕圆

副组长:黄涛

员:镇综合办公室事件发生单位宣传部门,事件发生所在社区)委会工作人员。

责:

1、负责宣传、发动,做好战前思想动员,还应做好应急分队的预备队伍,随时准备给应急分队补充兵源。

2、负责应急抢险工作中的宣传工作,组织战时文艺宣传队,及时报道宣传好人好事,编辑发放各种资料、手册。

3、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突发事件涉及的毗邻辖区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承担本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发布新闻及协调新闻部门,在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信息等工作。

5、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长:曾嫒

副组长:胡译匀

员:民政办、事件发生单位事件发生所在社区)委会工作人员及相关采购、运输人员。

责:

1、根据现场指挥部、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抢救物资和通讯器材的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抢险应急物资的采购、储运、装卸、堆放、保管、配送、调拨、监管等工作。

3、根据具体突发事件性质及需要,及时跟进调查事件的处置结果及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和救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4、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善后处置组:

长:邢易

副组长:王邹

员:民政财政所、事件发生单位、事件发生所在社区)委会工作人员及辖区其他人员。

责:

1、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对灾难事件的捐赠,管理和分配救灾物资,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2、负责处理事件死难者尸体,做好遇难者家属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事件遇难者善后工作。

3、认真做好事件的调查、评估、总结工作,要及时报告事件动态信息,不能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件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其行政责任。

4、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测和预警

1、应急指挥中心镇政府茶田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要认真执行委、政府、应急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的决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应急指挥中心、各村(社区应通过强化值班制度,配备专职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在本行政区域内和境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公共事件的信息。

3、应急指挥部中心、各所(站)、各村(社区在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各环节中要快速向有关主管单位报告信息。信息报告应及时、真实和规范。

4、属于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并在半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5、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群体性堵塞主要干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6、预警启动后,在区政府、区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街道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及时立项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通知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和有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般或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由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置。

2、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协调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要处置,政府各部门、相关村(社区工作站等单位全力配合处置工作。

3、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中心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处置,政府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应急指挥中心的处置。

4、重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处置,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市、应急指挥中心处置工作。

(二)基本响应程序

1、镇政府作为突发事件所在地的第一响应责任单位、事发生10分钟内上报应急指挥中心。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导、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

2、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的严重程度初步判断,并在事发20分钟内分别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或相关专业应急中心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

3、判断为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由应急指挥中心通知相关单位,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4、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由应急指挥中心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并成立现场指挥立即开展工作,现场指挥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行动参与处置工作的行动组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

5、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经报请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市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处置工作。

(三)扩大应急

1、因突发公共事件次生或衍生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目前采取救援能力不足难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家企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参与处置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应及时上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由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他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2、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动态发展可适时联系辖区相关单位和部队、民兵参与处置工作。

3、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及时研判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社会治安与安监协调查处置的突发事件,其应急工作结束由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审批。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启动善后处理组,协导居民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物、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防疫、法律援助等善后处置工作。

2、善后处理组应做好安置场所设置、救济物资接收、使用和政府救济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1、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在善后阶段启动调查评估,对事发生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及时将调查评估报送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并书面报街道应急指挥中心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县委、县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纪检部门对处置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1、各有关部门及社区要有组织、有目的向公众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公布报警电话,向公众提供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宣传公益活动、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2、各单位、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培训班;街道应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应急常识培训。

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要制定专项及辖区演习方案并熟练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防范能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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