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江镇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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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江镇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日期:2018-08-17 11:42 来源:山江镇 字体大小:

1)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镇纪委始终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召开党政领导会传达全县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进行系统性学习,认真理解其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对照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镇党委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加深了廉洁教育,自觉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班子成员中没有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行为发生。通过学习激发干部发扬民主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学习《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山江镇党委制定了财管管理制度,一是实行财务一支笔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职签字、镇长审议的财务制度。即日常经费的支出200元以内的由分管副职审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镇长审批、分管副职审批;1000元以上的提交党政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规定。人事和工程项目按照领导的分工,分别由一名副职分管。三是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到镇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坚持党政民主议事会制度,由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半年来,全镇没有发生一起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引发的廉政问题,确保了清正廉洁的政治局面。(3)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人情宴请行为规范。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微信监督举报机制,利用村权监督微信群、短信、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和大力宣传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同时下村召开村组干部和全体党员大会,并且都签了关于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和讨论关于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村规民约,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年内有2名干部结婚,按照相关规定事前申请,事后报告,请客宴席规模20桌,人数200人;全镇半年内无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发生。(4)专人专职,严格监督执纪,违纪必究。今年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配备7人,常抓人员3人,即镇纪委书记1人,已经落实了三转,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人,纪检专干1人。(5)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半年内群众反映村干部问题共1起(正在办理当中),镇纪委严格按程进行调查,积极向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做到凡访必答,凡查必清。对村群众反映确实属实的,依规进行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从不集案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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