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网≠安全! 家中还有这样的“夺命网”吗?赶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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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网≠安全! 家中还有这样的“夺命网”吗?赶紧自查→

日期:2024-02-27 11:18 来源: 字体大小:

“防盗网”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然而在发生火灾时,防盗网化身为“拦路虎”,直接堵塞了我们的逃生之路。

01广东佛山:剪开防盗网救出母子

2023年11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一处民房3楼突然起火,事故现场火光冲天,一对母子被困在防盗网上,母亲紧紧抱着孩子。危急时刻,附近一家空调店的老板和店员爬上梯子剪开防盗网,协助消防员成功救出母子俩。

02福建福州:被困防盗窗2人死亡

2023年4月17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一居民楼7楼,住户家中发生火灾,明火从房内猛烈燃烧,屋内人员从窗户逃生,因有防护栏(防盗窗)逃生未果,火灾致两人不幸身亡。

03江西吉安:破拆防盗窗救出4人

    2023年2月5日,江西吉安,一处居民楼2楼深夜发生火灾,因安装有防盗窗,屋内人员无法自行逃生。消防救援人员使用破拆工具,才救出4名被困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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