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冲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麻冲乡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全乡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工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负责推进基层民主,加强推进基层民主,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协助乡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牧、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6、社会治安管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麻冲乡人民政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8名。
核定领导职数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乡长1名,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1名,党委委员、人大主席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组织委员1名,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副乡长2名(其中非党副乡长1名)。
二、事业单位
设事业单位4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持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教育体育、安全生产、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
主要职责: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控制和扑灭;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机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建设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