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冲乡政府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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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冲乡政府内设机构

日期:2015-02-09 11:51 来源: 字体大小:

  

   一、党政办
  1、承担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党政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上级党委、政府指示和镇党政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落实。
  3、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公文的处理和文件起草、审核、分发归档、保密工作。
  4、负责镇机关财务、会议、来客接待、车辆调度、公物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
  二、林业站
  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三、财政所
  1、负责财政预决算,负责向人大起草预算和决算报告,接受县财政监督。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核拨。
  3、负责各种支农周转金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行政、企业单位财务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
  5、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农技站
  1、制定农业、农机、农经、畜牧水产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科学新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作物、农机、畜牧水产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并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
  3、开展畜禽疾病防治,动物检疫,提供技术咨询。
  4、健全镇、村(居)两级科技服务网络,建立科技示范点(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
  五、计生办
  1、宣传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2、拟订本镇人口规划,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3、抓好对象“四术”的落实和跟踪服务工作。
  4、完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做好计划生育奖惩工作。
  5、依法征收和管理社会抚养费。
  六、劳保站
  1、负责全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根据镇实际制订和实施征缴方案。
  2、负责全镇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对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养老金的足额发放。
  3、负责本镇农保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劳务输出工作。
  七、民政办
  1、负责做好本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
  4、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5、负责管理发放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
  6、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八、司法、综治办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指导村(居)、单位、企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
  3、掌握本镇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党委和综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4、培养典型,推广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5、负责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降低流动人口犯罪率。
  6、做好邪教组织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帮教回访工作。
  九、安监办
  1、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3、负责定期通报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4、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销售工作。
  5、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水利站
  1、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
  2、做好全乡范围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镇、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工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
  4、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帮助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水保设施的乡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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