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林峰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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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林峰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日期:2024-10-25 11:16 来源: 字体大小: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凤凰县林峰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凤凰县林峰乡黄罗寨村
邮政编码 416200 邮箱 fhxlfx@163.com
值班电话 0743-3790032 传真
领导班子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黄晓军 党委书记 主持乡镇全面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江家坪村)
刘  兵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好全盘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黄罗寨村)
杨玉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人大、产业、民政、新农合、新农保、林业等工作。(联系明星村)
麻勤兵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综治、综合执法、依法行政、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查非纠违、国土规划、土地增减挂钩、宅基地改革、经管、政协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清水村)
钱华兵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党建、统战(含民族团结)、老干、组织,政工人事、放管服“一门式”服务、干部平时考核、宗教等工作。(联系毛都村)
田鹏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分管清廉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联系前进村)
杨云钊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候选人 分管文化、教育、卫生(美丽湘西)、武装、市管、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都罗村)
张  莉 副乡长 分管乡村振兴工作、财务、宣传和意识形态、妇联、政务大厅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土洞村)
龙  玉 副乡长、工会主席 分管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党政综合办公室、计生、禁毒、工会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黄罗寨村)

张磊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分管执法、乡村振兴工作。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政府机构 党政办公室 0743-3790032 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党建办公室 0743-3790032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民生事务办公室 0743-3790032 负责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等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等。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743-3790032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抗震救灾、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社会安全、环境污染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所 0743-379003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和执行乡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司法所 0743-3790032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743-3790032 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经济和生态事务中心 0743-3790032 负责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事务性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事务性工作等。负责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环保普法工作;负责生态乡镇创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方案制定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督促村委会、村级生态环境工作人员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督任务;承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事务性工作,调查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环境管理情况;参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地的综合整治事务性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 0743-3790032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743-3790032 副科级,以林峰乡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日常执勤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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