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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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6-10-19 11:21 来源: 字体大小:

一、沱江镇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全镇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族宗教、工青妇等综合协调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和精准扶贫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管理和规划、协调农村文化、教育和体育、民政、村镇建

  设等各项社会事业管理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监督、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农机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安全监管工作。

      5、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行政区域内的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和

  卫生监督等工作。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畲署办公。

    6、人民武装部

      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锺等职能。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沱江镇人民政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8名,暂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实行人员只出不进,人走编收。

      核定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人大主席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组宣统委员1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

      二、事业单位

      设事业单位6个。

      (一)农技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和动物防疫站)

      核定事业编制37名,其中:农技推广服务专职人员编制9名,动物防疫专职人员编制8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专职人员编制5名,农机服务专职人员编制4名,农村经济合作专职人员11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农业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和植物检验检疫;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引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和安全生产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安全追溯、产地环境监管及建立基地农产品生产档案;负责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控制和扑灭;负责畜禽水产品新技术和新成果的引进、推广和服务;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渔业资源、畜牧、草原资源保护;负责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及纠纷调解;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农民负担情况跟踪监测;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规划建设环保和水利服务站

      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规划建设环保专职人员编制4名,水利服务专职人员编制3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参与配合所在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负责镇村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配合拟定镇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公益性服务;负责组织、指导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防汛抗旱、水利科技推广以及农村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农村供

  水、水土保持;指导各类企业、个人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开展农村水利服务,参与协调农村涉水事务,负责水法规宣传;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社会事务服务站

      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人员编制16名,农村文明建设和城乡同建同治专职人员编制4名。卫生和计生事务职责由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履行,劳务经济和统计服务职责由社会保障专职人员履行。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职业技铯培训,职业指导,搞好劳务输出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就业援助、用工登记、求职登记、发布信息、查询信息、疏通培训渠道等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负责宣传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负责农村经济调查统计,报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负责卫生和计生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文明建设和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站

      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精准扶贫专职人员编制4名,民政事务专职人员编制6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宣传民政政策及法规;负责民政相关事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教育文体广播电视服务站

      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教育体育文化专职人员编制4名,广播电视专职人员编制4名。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教育体育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教育体育文化事业;负责数字文化信息服务;负责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负责普及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开展优质服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安全生产服务站(交通服务站)

   核定事业编制6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宣传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教育;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和交通事故;负责上报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信息;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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