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凤凰县沱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村党建工作、组织政工、人事、团委、绩效考核、老干管理、统战、民族团结、大学生村主干日常管理,负责党委行政办日常事务,统筹各组室办公室。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农业农村年度工作计划,抓好本组室安全生产、党风廉政、意识形态。
3、完成县城工办对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加强下沉人员的管理,完成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优化项目建设施工环境,负责单位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抓好本组室各项工作,协助完成分管领导的相关工作。
4、负责做好平安建设、落实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负责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队伍建设,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宅基地改革精神,负责本辖区内查非纠违工作,指导沿河各村抓好禁渔禁捕巡查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负责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与债券债务管理。
7、对干部工作期间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督查,负责督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各组室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负责单位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全镇综合治税工作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及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指导各村抓好防汛抗旱、河长制巡查上报工作,抓好本组室安全生产、党风廉政。
(二)机构设置
凤凰县沱江镇人民政府内设部门8个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业综合组、城市综合组、综合执法组、财务后勤组、督察组、综合治税组。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80人,实有人数16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凰县沱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8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2.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5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79.14万元,降低10.49%,主要是一般公共收入拨款及政府基金收入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8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6.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4.76万元,农林水支出1,44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79.14万元,降低10.49%,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农林水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均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6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6.57万元,占25.62%;科学技术支出35.44万元,占0.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44万元,占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16万元,占7.79%;卫生健康支出88.48万元,占2.23%;城乡社区支出872.46万元,占21.99%;农林水支出1,447.49万元,占36.48%;住房保障支出161.41万元,占4.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20.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47.0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伤残抚恤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方面;行政运行809.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转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保障遗留问题资金等方面等方面;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容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40.4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与农村社区惠民资金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22.3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7.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3.38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2.75%,主要是人员变动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是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政府工作经济会、人大选举会、人民代表大会等,人数1200人,会议内容为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选举通过各项决议决定;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等;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农林水各项业务工作培训,人数1000人,培训内容为农业生产技术、安全生产工作、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相关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8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0.38万元,项目支出1,669.3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