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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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日期:2016-10-21 09:20 来源: 字体大小:

 

  为加快我县卫生改革与发展,提高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素质,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各项卫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4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4.3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3.29/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10‰,主要健康指标均达到“十二五”的指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2011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凤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凤凰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乡镇卫生院医改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面,全面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县传染病发病率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大规模流行。其中,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第二、第三轮国家级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成效显著,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累计报告195例;全县结核病DOTS策略覆盖率达100%,累计治疗传染性肺结核2100例,新发涂阳治愈率达97%;全面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疫苗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14年,已累计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80447份,建档率79.83%;发现高血压患者25043人,管理率47.52%;发现糖尿病管理10742人,管理率43.60%;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27158人,管理率79.9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农村卫生改厕2000户。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73%,5岁以下农村儿童低体重率降低到4.04%,5岁以下农村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4.08%,产前检查率90%,产后访视率91.78%。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14年底,新农合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参合人数为31.12万人,参合率达到96%,人均筹资水平从“十一五”末的156元提高到380元,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共投入资金3288万元对全县2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24038平方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群众看病就医困难问题有所缓解。

  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医疗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中医药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十三五”时期,是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将坚持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加以解决。县委、县政府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持续增长的政府财力为卫生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为卫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强为卫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县的卫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发展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2、加强新形势下的卫生管理,迫切需要提升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目前我国已进入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双重挑战的关键时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仍是我们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疾病谱明显变化,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性病、精神病的发病将会进一步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健康消费观也将随之更新升级,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日趋明显,这将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居民对健康问题将更加关切,社会对健康需求会不断增长,这都给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3、发展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事业,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随着近年来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源源不断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的问题将更为凸显。由于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相对不足,交通设施的改善,居民到大医院就医将更为便捷,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将受到冲击。因此,“十三五”期间,改善和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能力和水平,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4、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迫切需要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已难以为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广泛推行,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对卫生服务的供求关系和医疗机构运营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顺应这一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进一步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和任务,建立起分级分工合理,运行通畅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党在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依靠科技与人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城乡之间卫生事业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5、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普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健康的主要指标有大幅提升,平均期望寿命在十二五基础上提高0.5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到12‰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8/10万以下。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5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3人。

凤凰县“十三五”卫生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指标

健康

素质

1

人均期望寿命

75

2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18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

公平

保障

4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率

%

95

5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

%

70

6

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

%

5

7

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比例

%

99

8

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

%

95

资源

效率

9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2.5

10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3.0

11

每千人床位数

4

健康

需求

管理

12

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

95

13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90

14

主要慢病规范管理率

%

60

15

城乡居民门诊就诊比例

%

6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继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建立动态增长的新农合筹资机制,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全面推广门诊统筹,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县、乡、村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村医疗机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全面推行住院按病种付费以及门诊总额预算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将重大疾病纳入报销的慢性病病种范围,巩固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提高保障标准,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

  2、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县政府办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的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参保(合)人基本药物的补偿比例。到2020年,全县全面建立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基本药物制度。

  3、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坚持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卫生基础条件,突出强化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着力构建公平可及、服务有效、资源节约、群众信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区域布局,增加优质医疗资源比重,抓好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十三五期间,县财政投入2.5亿元,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县直医疗机构实施整合,到2020年,完成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对基础较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使每个乡镇建设一所标准化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好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完善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卫生服务机构切实承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功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自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县级医院技术优势及带头作用,强化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职能。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转变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逐步采取实施分级诊疗标准、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实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县级医院与相关一所三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每所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1-2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纵向合作,通过人才扶持、设备支持等帮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

凤凰县“十三五”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总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

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

新建

2016-2020年

2.5亿元

规划建设用地160亩,总建筑面积约60000㎡。新建门诊楼、住院楼、综合楼、院内绿化、道路等医院附属设施

2

县卫生监督所及疾控中心综合楼

续建

2016-2020年

1000万元

新建业务办公楼及对外服务窗口

3

县级医院设备

购置

改造

2016-2020年

4000万元

购置医疗救护车、X光机等器械及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

4

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

改造

2016-2020年

3000万元

X光机、B超、心电图等

5

乡镇卫生院改造工程

改扩建

2016-2020年

5200万元

26000平方米房屋及环境污染处理等

6

村卫生室建设

新建

2016-2020年

6000万元

340村(含设备)

7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

新建

2016-2020年

3000万元

6所(每所500万元)

8

乡镇卫生院公转房

新建

2016-2020年

5000万元

20所(50000平方米)

9

合管局对外服务中心

新建

2016-2020年

500万元

1000平方米业务办公楼

10

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新建

2016-2020年

500万元

1000平方米业务办公楼

11

红十字救护中心

新建

2016-2020年

500万元

1000平方米业务楼

12

采血站

新建

2016-2020年

500万元

800平方米业务楼及设备

13

人才培训和引进

培训

2016-2020年

1000万元

10000元/人(1000人)

14

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疾病预防

2016-2020年

150

万元

推广第一轮、第二轮示范区工作经验,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降低艾滋病的感染率和死亡率,保持我县艾滋病的低流行水平。

15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

慢病防控

2016-2020年

150万元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等多种手段,在我县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降低慢性病的社会和个体风险,减少慢性病负担。

16

预防接种

疾病预防

2016-2020年

210万元

长期有计划的为儿童提供预防接种、靶病监测、接种异常反应及疫苗针对性疾病的调查处理,实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有效保护儿童健康。

17

婚前医学检查

疾病预防

2016-2020年

86万元

婚前医学检查,县财政配套经费50元/对。提高我县婚前医学检查率。

18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疾病预防

2016-2020年

70万元

“两癌”检查地方配套经费,保障项目落实到位。提高我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率。

19

国家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程

续建

2016-2020年

1016.8万元

十三五期间,奖励年满60岁的部分计生家庭7000人,发放上级资金742万元;扶助特殊计生家庭600人,发放上级资金274.8万元。

20

国家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工程

续建

2016-2020年

372

万元

十三五期间,为育龄夫妻进行免费优生健康检查15500对,上级投资372万元

21

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工程

续建

2016-2020

81

万元

扶助经专家小组鉴定为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300人,发放上级资金51万元,县级资助资金30万元。

22

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工程

续建

2016-2020

384

万元

十三五期间,奖励达到退休年纪且持有《独生子女证》或无子女的城镇居民4000人,发放上级资金153.6万元,县级资助资金230.4万元。

23

独生子女保健费工程

续建

2016-2020

144

万元

十三五期间,为夫妻双方均为单位的我县居民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6000人,发放上级资金36万元,县级资助资金108万元。

24

计划生育家庭免费购买意外伤害险工程

续建

2016-2020

150

万元

十三五期间,为育龄夫妻免费购买意外伤害险50000户,上级投资50万元,县级资助100万元。

25

计划生育家庭考上大学一次性奖励工程

续建

2016-2020

46

万元

十三五期间,奖励考起大学的领证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家庭350户,发放上级资金25万元,县级资助资金21万元。

26

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工程

续建

2016-2020

200

万元

奖励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500户,县级资助资金100万元;奖励落实结扎手术的两女200户,发放上级资金30万元,县级资助50万元;

27

计生家庭子女教育“绿卡”补助工程

续建

2016-2020

640

万元

十三五期间,补助在县内接受教育的计生家庭26750人,资助资金640万元。

28

计生家庭夫妇养老“红卡”补助工程

续建

2016-2020

144

万元

十三五期间,补助男性年满60岁或女性年满55岁的计生家庭2000人,资助资金144万元。

29

特殊困难计生家庭一次性救助工程

续建

2016-2020

35

万元

十三五期间,救助特殊困难计生家庭70户,救助资金35万元。

30

计生家庭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

改扩建

2016-2020

900

万元

十三五期间,为所有计生家庭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5000人,资助资金900万元。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扩大两癌检查、住院分娩补助、叶酸补服、母婴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对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后全额返还。按项目为城乡居民统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适时调整,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5、继续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成果

  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度、规划、指导、监管、服务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行院长负责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所属专业职务职称、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系数的考核评价标准,实行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探索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继续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增加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预算投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同时,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民营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医院建设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兴办民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公办医疗机构为主导、公办与民营医疗机构相互补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不断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优化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保障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障正常运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严格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及时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充满活力、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加强执业监管,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有效、便捷、经济。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流程,全面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持续改善服务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应急救治能力。大力实施卫生支农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业务培训、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加强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巩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努力实现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积极推广高危行为干预措施,继续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措施,持续有效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传播。进一步强化国家免疫规划管理,保持较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国家免疫规划内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流脑、乙脑疫苗等新扩大疫苗接种达到90%以上。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有效防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肠道传染病发病率。落实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推行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针对共同危险因素实施综合干预。抓好疟疾、碘缺乏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食源性疾病、环境相关疾病的防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食品安全、口腔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

  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我县城乡整体环境卫生面貌。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控烟”工作,“四害”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卫生知识知晓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等达到阶段性目标。

  (四)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体系建设,确保十三五期间县妇幼保健院与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顺利整合,逐步把合并后的妇幼保健中心建设成为集全县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妇幼公共卫生业务指导中心。

加强妇幼保健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推广适宜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技术、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妇幼保健队伍的业务素质。

进一步健全包括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成信息畅通、监测灵敏、数据准确的妇幼保健管理网络体系。

继续深入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享有免费的基本保健服务,加大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妇女病普查普治、叶酸补服、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体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力度,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检查网络,加强和规范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全面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创建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包的发放率和服用率,确保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保持全州先进水平。

  (五)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凤凰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演练与评估,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以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卫生救援为重点,重点抓好H7N9流感、手足口病、霍乱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处置与医疗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达到100%。探索建立规范、科学、有序、高效的医疗紧急救援模式。

  (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强化卫生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质量、抓安全、抓服务上,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以临床路径实施为重要抓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加大临床检验的质量控制,加强临床药事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继续优化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积极推行病人门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努力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合理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与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全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以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立足长远,二级医院要规范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通过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稳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护士条例》,稳定护理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护士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努力改善护理服务,以满足患者护理需求为中心,突出抓好护士人力资源配置、护理服务流程改进、分级护理原则落实、护理质量与安全,努力提升护理服务和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标准、更规范、更人性、更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法规、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的重点部门(科室)的院感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查究问题,依法妥善处置院感事件。

  (七)持续振兴中医药事业

  全面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加强县中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完善新农合的中医药补偿报销优惠政策;提高中医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中的报销比例。

  (八)加强卫生监管,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在完善既有的卫生监督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的信息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监督的执法能力。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动卫生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农村乡镇卫生监督覆盖率。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依法履职,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加强传染病和学校卫生监督;积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计划生育“两非”行为。

  (九)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及管理机制,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公开招聘执业医师、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整体推进农村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中医药、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培养体系,使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上升,人才结构与分布进一步优化,人才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趋于完善。

  (十)大力推进卫生事业信息化建设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整合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系统资源,构建县级数据中心,统一信息标准,保障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进一步强化卫生信息专网建设,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全县卫生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三五”卫生事业规划是未来5年我县卫生发展的宏伟蓝图,也是今后我县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行动纲领。县级有关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把发展卫生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要细化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卫生改革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卫生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重大卫生建设发展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强化卫生规划的约束力。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投入机制

  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卫生投入精细化、差别化的补偿政策。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利于人才成长的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和使用机制。加强对卫生行政管理、公共卫生、医疗专业、乡镇卫生服务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发挥重点学科对聚集、培养人才的作用,以推进项目科研作为培养人才的途径,有重点地做好乡镇全科医疗卫生培训、学科骨干培训和中医临床专业骨干培训,以继续教育促进人才成长。多渠道吸引骨干人才,完善学科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中医人才培养,鼓励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继承和创新,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

  加强卫生系统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以卫生文化引领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倡导卫生人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时期卫生发展的核心理念,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职业形象,增强全县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卫生发展、增进群众健康的支持政策,创造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卫生发展理念、健康科学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巩固和发展全社会支持卫生发展、重视群众健康、关爱医务人员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通过专门设立的专家组检验规划的实施过程,根据规划进度进行期中和期末评价,以检验规划的实施程度,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为规划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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