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凰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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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日期:2016-10-21 09:15 来源: 字体大小:

凤政发〔2016〕10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凰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凤凰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凤凰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16—2020年)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是全县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公民改变不良卫生习惯的有效途径,是全民普及防病知识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为了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健康全面发展,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更进一步推进我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地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凤凰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一、背景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动员全社会和多部门的力量,营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传播健康相关信息,普及防病知识,提高人们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的活动。

“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紧密围绕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结合创建卫生县城、初级卫生保健、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及重点人群卫生保健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可喜成绩。特别是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非典防治健康教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对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社会化、大众化和规范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局面。    

但是,目前我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发展速度比较慢,与其他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本县区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城乡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人群的健康知识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还较低,特别是在贫困、边远农村地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淡薄,还存在许多落后的生活习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我县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工作网络不健全,业务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又严重制约着我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的发展。因此,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是我县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更加关注身心健康、社会适应和生活质量。许多老的传染病如结核病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艾滋病、SARS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疾病负担加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和意外伤害增加;烟草危害日趋严重。这些重大社会卫生问题都要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在策略、内容、方法上要有长期规划。

二、总目标

全县建立和完善适应小康、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重大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宣传、制定健康的公共政策和创造支持性环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2015年版),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社会动员、群众参加、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至2016年,县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配置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人,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至2017年,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服务设施和网络。    

保证常规经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1%。各级卫生部门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中,要保证健康教育经费在优先领域的投入,并随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而增加。

(二)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卫计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积极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做好防治性病、艾滋病、结核、乙肝及重大传染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县卫计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

县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当地《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和《农村卫生发展规划》。

建立在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

县乡两级必须组建健康教育专业讲座师资队伍,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知识,加强对农民的健康教育培训。

结合新农村卫生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技术和防病知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生活饮水状况,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至2020年,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达到70%。

(四)深入开展县城社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指导,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促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卫生进社区活动。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干预。至2020年城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五)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及相关文件,城乡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在各类学校中开展无吸烟学校和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至2020年,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城镇、农村分别达到90%、80%;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城镇、农村分别达到80%、70%。

2、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整体护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面对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至2020年,患者及家属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内容。积极探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

3、工矿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工矿企业健康促进工程”,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

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2020年,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4、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各类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有责任在所辖范围内对公众开展卫生科普宣传。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消防疏散通道通畅,应急措施健全,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六)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促进生殖健康的全面发展。至2020年,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镇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82%以上。

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七)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

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类公共场所有明显的控烟标志、有管理人员。

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活动。到2020年,100%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成为无烟场所。继续开展城区创建无烟草广告工作,2020年城区实现无烟草广告。

将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公民道德意识教育。

四、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县卫计部门要加强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加强规范管理,组织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和措施。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政府投入与多方筹集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规律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以点带面,推动《规划纲要》的落实

各级要按《规划纲要》的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社区综合试点建设,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应用性研究,吸取和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与技术,探索和总结试点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动员社会参与

县卫计部门要积极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加强多部门协调,发挥各级健康教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大众媒体的作用,引导和培育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健康教育活动,构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网络,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四)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学科发展

加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需要的设备,发挥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卫生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能力与水平。将人员培训纳入单位考核机制,定期进行考评。

组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交流,学习新理论、新技能,促进健康教育学科发展。

建立健全县健康教育信息网络,规范健康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收集、交流国内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

(五)督导监测,考核评价

县卫计部门制定《规划纲要》评价指标,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县卫计部门依据《规划纲要》及评价指标,每年进行督导考核。

对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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