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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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5-06-30 09:51 来源: 字体大小:

  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示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概况

  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大坳村,凤大公路北侧,总面积144538平方米,约合216.8亩,项目设置床位数量1000张。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规定的鼓励类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的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备用发电机和各类风机、水泵以及汽车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时及时清运多余土方等建筑垃圾,对堆存土方采取表面夯实处理或使用帆布遮盖,并及时对建筑场地洒水降尘,防止扬尘,做到文明施工;

  (2)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在施工工地周界应设置排水明沟;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夜间22:00-6:00期间施工;

  (4)装修产生的垃圾废物及施工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及时进行收集和清运处理。

  2、营运期

  (1)项目建成后的废水经医院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应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将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弃物定期送到指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就地消毒;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无害化处理、浓缩、脱水后要及时外运;

  (3)项目备用发电机和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后,经预测,院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设备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轻微;

  (4)项目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污染物较少,采取机械强制通风,并增加换气次数,保证通风效果,污染物很快就会随风飘散、稀释,非甲烷总烃、CONO2TSP厂界浓度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治理措施可行。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过活性炭去除异味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凤凰县的城市总体规划,有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能为整个凤凰县的居民以及周边居民提供专业的、优质的卫生医疗服务和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从整体上看,可以提高凤凰县卫生医疗设施水平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凤凰县卫生资源的配置,有力地推动凤凰县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然而,项目的建设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产后达到本报告书的排污水平。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废气、废水、噪声能达标排放,医疗垃圾、污泥等得到合理处置。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12

  联 系 人:文工

  电话/传真:0731-85778596   

  电子邮箱:hpgongshi@126.com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凤凰县卫生局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0743-3506356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凤凰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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