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凤凰县新区综合型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大坳村,凤大公路北侧,总面积144538平方米,约合216.8亩,项目设置床位数量1000张。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规定的鼓励类“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凰县卫生局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0743-3506356
三、环境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2楼
联 系 人:文工
电话/传真:0731-85778596
电子邮箱:hpgongshi@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2)工程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风险评价
(5)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论证(6)选址合理性分析
(7)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凤凰县卫生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