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调整《卫生健康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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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调整《卫生健康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录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5-05-07 10:15 来源:凤凰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局机关各股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更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修订后的《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凤凰县卫生健康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录清单》,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处理建议后,在提交卫生健康局领导签发或卫生健康局局领导集体审议前,由卫生健康局内设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三、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资格证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对公民个人处5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其他组织处50000元以上罚款的;

五、对公民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0元以上;

六、经过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的;

七、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凤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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