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纾困增效、力推企业培育入规
在1月召开的凤凰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县委提出2022年凤凰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的预期目标。为确保实现这一预期,结合凤凰固有经济结构和目前产业发展现状,按照国家统一的生产总值核算统计方法及客观经济运行规律,针对核算生产总值涉及的经济领域,县统计局从统计核算角度提出“强化企业纾困增效、力推企业培育入规”的2022年经济工作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和各经济行业职能部门参考。
一、“强化企业纾困增效、力推企业培育入规”的统计内涵
一切行业的经济运行最终成果都将通过数据层面进行计量反映,统计部门从国家到地方始终遵循“数出有据”的原则,按照既定的统计方法制度采集基础数据、核实甄别数据、分析发布数据,因此,经济工作最终成果反映必须用数据说话。在现行统计核算方法的管控下,经济运行的数据来源于四上在库直报企业的上报数据和四下抽样推算数据,毫无疑问,抓经济工作从统计的角度观察,就要在踏踏实实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促进企业运营业绩向好,进而为县域经济统计核算奠定有利的数据支撑基础。一是强化在库企业纾困增效工作。扎实解决企业运营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为四上在库联网直报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坚强的后盾服务,从经济存量方面优化提升在库企业运行质量;二是力推企业培育入规工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发展潜力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关心、关注和扶持服务,促进小规模企业(个体)的转型升级,达到统计意义上的规模企业,及时将他们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库上报经济数据,扩充行业经济总量,贡献经济核算增量。围绕企业搞好服务,积极落实“强化企业纾困增效、力推企业培育入规”的各项经济举措,对于以稳增长、稳税收、保就业、保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六稳六保工作也能有水到渠成的效用。
二、“纾困增效、培育入规”工作具体内容
以2021年凤凰生产总值(GDP)分行业数据为基数测算,2022年凤凰GDP按8.3%的增速测算可达105.5亿元(2021年凤凰实现GDP 95.9亿元,增长8.1%),则第一产业增速需达7.2%、第二产业增速需达17.4%、第三产业增速需达5.7%。
1、确保GDP增长预期目标的基础支撑数据增幅
GDP核算相关指标 |
支撑GDP所需的增长速度(%) |
1、农业总产值(现价) |
9.0 |
2、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不变价) |
10.0 |
3、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不变价) |
2.0 |
4、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不变价) |
30.0 |
5、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不变价) |
15.0 |
6、建筑业总专包企业总产值(现价) |
5.0 |
7、批发业商品销售额 |
17.0 |
8、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
12.0 |
9、住宿业营业额 |
12.0 |
10、餐饮业营业额 |
25.0 |
11、铁路运输总周转量 |
5.0 |
12、公路运输总周转量 |
7.0 |
13、邮政行业业务总量 |
10.0 |
14、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
4.7 |
15、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
3.5 |
16、保费收入 |
5.0 |
17、房地产业工资总额 |
10.0 |
18、商品房销售面积 |
3.0 |
19、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
5.0 |
20、电信业务总量 |
10.0 |
2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 |
15.0 |
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 |
15.0 |
2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 |
15.0 |
24、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工资总额 |
10.0 |
2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 |
15.0 |
2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 |
15.0 |
2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 |
10.0 |
2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 |
10.0 |
29、教育工资总额 |
10.0 |
30、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 |
10.0 |
3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 |
10.0 |
2、2022年经济职能部门工作建议(统计角度)
①将80余家在库联网直报企业分解到相应经济职能部门,各经济职能部门按企业建立一事一策台账,逐个销号,扎实开展企业纾困增效工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县域经济健康运行。
②认真落实《凤凰县四上企业管理办法》,搞好前期调研,按统计核算测算要求,科学合理分配2022年企业入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年内确定的入规任务。针对休闲娱乐会所行业的个转企业、企入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有实质性进展,及时、尽早地反映休闲娱乐行业真实经营水平,夯实统计核算基础数据。
③在以三条产业链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凤凰第三次创业”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用企业带产业、以产业拉经济”大力培育企业、扶持企业的工作思路。
④经济综合部门(发改、统计、财政、税务、市监)搞好县域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分析服务,从各自部门角度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
⑤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工作调度和考核,实行一月一调度,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不断促进纾困增效、企业入规工作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