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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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21-07-07 15:24 来源:凤凰县统计局 凤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大小:

凤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凤凰县统计局

凤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7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县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近1800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工作任务。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七人普工作,将其列为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成立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将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普查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试点,培训普查业务,推进普查宣传,全面完成了户口整顿、区划绘图、清查摸底、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处理等环节工作任务。

七人普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上报普查数据,首次实现普查对象自主填报。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通讯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七人普坚持依法普查,依规执行普查方案,强化质量控制,普查过程严谨规范,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3]为35161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6814人相比,增加4805人,增长1.39 %。 17个乡镇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有1个,为沱江镇;在2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4个,分别为禾库镇、廖家桥镇、阿拉营镇、千工坪镇;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乡镇有8个,为筸子坪镇、吉信镇、新场镇、腊尔山镇、山江镇、木江坪镇、两林乡、落潮井镇;人口在万人以下的乡镇有4个,为茶田镇、麻冲乡、水打田乡、林峰乡。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沱江镇、禾库镇、山江镇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4]上升,分别上升8.40个百分点、0.40个百分点、0.02个百分点。


   (二)民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3466人,占23.74%;少数民族人口为268153人,占76.26%。其中,苗族人口为196079人,占55.76%;土家族人口为69055人,占19.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提升0.46个百分点,其中苗族人口占比提升0.99 个百分点、土家族人口占比下降0.78个百分点。

   (三)户别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13941户,集体户2156户,家庭户人口为340982人,集体户人口为106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0人。

   (四)人口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2283人,占51.84%;女性人口为169336人,占48.16%。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7.65为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0.42。


(五)人口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9047人,占22.48%;15-59岁人口为206352人,占58.69%;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220人,占18.83%。全县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51130 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14.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7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3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03个百分点。


分乡镇看,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0个,在60%-65%之间的有1个,在50%-60%之间的有16个。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12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03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3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29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412人上升为65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84人上升为108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24人上升为336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74人下降为336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7.63年上升至8.32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72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337人,文盲率[7]由8.38%下降为6.18%,下降2.2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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