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我局统计法制工作按照上级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要求,结合凤凰统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加大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为营造统计工作良好环境,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推进统计改革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领导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机制落实
为全面做好统计法治工作,一是始终保持和稳定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加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确保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有3名人员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为我局正常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在工作安排上,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统计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办事,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责任目标明确,统计法治工作计划措施落实
(一)科学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计划。年初,我们根据省、州局统计法规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我局《2022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统计法制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法制工作指导思想,提出了统计法制工作总体要求,确定了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等措施。使统计法规工作做到有计划、按步骤,求实效地展开。
(二)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学习制度。在统计法律、规章学习中,我们坚持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认真组织集中学法的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自学的督促和检查,确保统计法规学习的深入和效果。
三、继续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继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之中。
1、多次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重要文件等,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思。
2、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等工作组织相关县直部门、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有关重要文件,促使相关部门、基层统计人员知法守法。
3、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今年,我县开展了统计执法督察检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在全县“四上”企业范围内,抽中20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情况列入检查的内容,同时对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以案说法、以事说法,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收效明显,即检查了企业数据,又促进人们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实现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最终目的。
4、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学习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全局干部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学习、再学习。
5、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省、州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系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农村集市赶场发放介绍统计常识、专用语和统计法宣传的小册子。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进企业、进社区、挂横幅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今年,根据州统计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5月15日印发了《凤凰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5月中旬至10月,在全县“四上”企业、事业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根据“双随机”抽样原则,我县抽中6家“四上”企业、4家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四、抓统计调查对象的督促检查,强化统计工作秩序
今年我局坚持抓统计调查对象的督促检查,实行统计运行全程监管。对不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对迟报、拒报统计报表的单位依法发送催报通知等法律文书进行督查,以维护和强化统计工作秩序。通过督促检查,使基层统计人员依法规范统计行为,自觉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义务。
五、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依法统计自觉性
今年我局坚持全员执法理念,狠抓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增强各部门和企业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促进基层基础统计建设,提高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净化统计工作环境。
2022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效果明显。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程度越来越高;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现象不复存在。统计环境不断优化。
2022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主要问题是:集中学法时间相对较少、统计执法缺乏相应力度、普法、依法治理有待加强。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认真加强解决,把统计法治工作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