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企业赋能发展告知书”工作的通知
凤市监发〔2023〕120号
各市监所、股室、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规章制度要求,根据《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企业赋能发展告知书”工作的通知》(州市监发〔2023〕23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 和企业赋能发展告知书同步送达(以下简称“三书送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服务对象
全县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不包括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仅收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 实施主体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送达”原则,市场监管部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
三、 送达方式
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不含公告送达), 向被处罚市场主体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企业赋能发展告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书送达”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助企纾困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市场监管部门政策法 规、执法办案机构和信用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书送 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三书送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督查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将“三书送达”工 作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优考核机制,并对“三书送达”工作抽查检查。
(三)开展宣传教育。执法办案机构信用监管机构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企业赋能发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经营主体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提升信用能力建设。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参考模板)
2.信用修复告知书(参考模板)
3.企业赋能发展告知书(参考模板)
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