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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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2024-05-16 10:10 来源:凤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 字体大小:

一、 基本情况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收入预算安排在充分考虑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合理测算一次性补缴带来的收入增长规模,支出预算安排严格执行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

2023年收入总预算为13882.0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172.2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531.60万元(包括中央级财政补贴6762万元;省级财政补贴1450.27万元;州级财政补贴286.4万元;县级财政补贴1032.93万元)、利息收入118.30万元、转移收入14.79万元、其他收入45.18万元。

2023年支出总预算为9803.1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8909.7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819.84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71.3万元、转移支出2.23万元。

2023年本年收支结余预算为4078.9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预算数为34707.96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总预算收入13882.0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172.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531.6万元、利息收入118.3万元、其他收入45.18万元、转移收入14.79万元。

2023年总预算支出9803.1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8909.7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819.84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71.3万元、转移支出2.23万元。

1、项目绩效整体目标

实现基金可持续运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2、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实现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增强基金可持续性、基金运行规范安全,基金使用效率逐步提升总目标。

3、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基金收支平衡;基金运行规范,收支管理方面无突出问题;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

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分解指标

决策指标

政策制度依据及程序:在国家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政策。

过程指标

1)基金预算管理指标

预决算编制:预决算报表无漏填、错填,编报说明合理。

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批复预算,预算执行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预算调整: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预算调整。

2)政策执行指标

参保、缴费标准、待遇支付范围及标准等政策:符合国家规定。

3)风险控制指标

基金监督管理:对基金收、支、管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查处欺诈骗保长效机制。

基金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建立基金运行风预警和处置机制。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社会保险费收入≥4172.2万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800.92万元。

质量指标: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30.05%,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99.98%;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0.01%。

时效指标:财政对基金的补贴拨付及时性,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位。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利息收益率≥1.1%。

社会效益指标:月基础养老金水平≥131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基金静态可支付月数≥6个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率90%以上。

二、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本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共同参与的基金绩效自评小组,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共同参与项目绩效自评。

(二)组织过程

1、整理数据,收集整理2023年度基金收入及支出相关资料。

2、科学统计,计算得出各项指标对应数值。

3、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对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目标,逐项目核对,核准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计分自评。

(三)分析评价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目标与指标完成数据情况开展分析评价,梳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亮点,找出工作弱项与不足点,认真查找原因,制定相应措施予以整改、防范或改进,不断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成效。

三、综合评价

根据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基金绩效检查情况,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自评整体分值为100分,从预算执行、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六个方面总体评价,实得85.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件1)。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该项分值5分,自评得分4分

2023年基金收入决算数13074.04万元,2023年预算数13882.07万元,预算完成率94.18%,预算完成率偏低的原因是:(1)根据州人社发〔2022〕11号《关于2022年提高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13元,县市财政按3:7比例负担,其中:4元由州财政负担,9元由县市财政负担。2023年年初预算包括州级提标的县级9元/人/月(9元*57500人*12月=621万元),因县级财力有限,州级提标部分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元未执行。(2)2023年12月份收到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477.21万元,因业务系统尚未处理完成,无法做到款处理,暂计入“暂收款”。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比上年减少253.88万元。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扣1分。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该项分值5分,自评得分4分

2023年基金支出决算数9244.77万元,2023年预算数9803.15万元,预算完成率94.3%,预算完成率偏低的原因:根据州人社发〔2022〕11号《关于2022年提高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13元,县市财政按3:7比例负担,其中:4元由州财政负担,9元由县市财政负担。2023年年初预算包括州级提标的县级9元/人/月(9元*57500人*12月=621万元),因县级财力有限,州级提标部分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元未执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扣1分。

3、预算结余情况分析

2023年本年收支结余决算数3829.27万元,2023年预算数4078.92万元,完成预算的93.88%;

2023年年未滚存结余决算数35195.35万元,2023年预算数3470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提高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州人社发〔202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54号)的相关文件,我县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凤政办发2015〕9号)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制定了风险管理制度、内控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保障基金平稳运行。无扣分。

2、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1)基金预算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3分,得分3分。

①预决算编制1分,得分1分。

预算编制根据上年收支结余情况以及当年政策变动情况填报;决算根据12月月报累计数如实填报。预决算报表无漏填、错填,编报说明合理。2023年度预决算报表无漏填、填错,编报说明合理,无扣分。

②预算执行1分,得分1分。

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收支业务进行办理及核算,按月准时准确报送预算执行报表。无扣分。

③预算调整1分,得分1分。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第二章 基金预算中第十二条 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之规定,2023年度调整预算数为0.00万元.,无扣分。

2)政策执行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1分,得分1分。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保险。符合国家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的文件要求, 我县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我县困难群体代缴政策:1.残疾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代缴每人每年100元,三、四级轻度残疾代缴每人每年50元;2.参战人员财政代缴最低档次每人每年100元;3.特困人员,其中一级代缴每人每年100元,二级代缴每人每年50元;4.低保对象代缴每人每年5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符合国家规定。

待遇支付范围及标准: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月可领个人账户部分金额和基础养老金135元,人均养老保险待遇为154.54元/月。年满60岁的已领取待遇的参保人死亡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费400元/人。符合国家规定。

3)风险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2分,得分2分。

①基金监督管理1分,得分1分。

按照规定制定了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基金管理办法及支出管理等制度,做好了基金的监督管理。对基金收、支、管等环节开展了监督检查,建立了查处欺诈骗保长效机制,无扣分。

②基金风险防控1分,得分1分。

依法制定了风险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风险应急处理预案等风险管理制度及办法。做好了基金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无扣分。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42分,自评得分33.1分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15分,得分10.6分。

①社会保险费收入7分,得分5.3分。

2023年,社会保险费收入决算数为3472.2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172.2万元相差699.96万元,完成预算的83.22%,扣分1.7分。

预算完成率偏低的原因是:2023年预算个人缴费收入4172.2万元:其中:1、当期缴费收入2416.89万元;2、财政代缴收入62.77万元;3、2023年预算补缴收入1692.54万元(含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收入1000万元); 2023年个人缴费收入决算数3472.24万元:其中:1、当期缴费收入决算数2457.61万元;2、财政代缴收入69.99万元;3、2023年补缴收入决算数944.64万元(不含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综上,2023年预算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1000万元列入“个人缴费收入”;根据省级要求,2023年决算被征地农缴费补贴核算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决算1334.67万元列入“其他收入”。

②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分,得分5.3分。

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决算数9242.81万元,预算数9800.92万元,相差558.11万元,完成预算的94.31%;扣分2.7分。

预算完成率偏低的原因:根据州人社发〔2022〕11号《关于2022年提高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13元,县市财政按3:7比例负担,其中:4元由州财政负担,9元由县市财政负担。2023年年初预算包括州级提标的县级9元/人/月(9元*57500人*12月=621万元),因县级财力有限,州级提标部分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元未执行。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15分,得分11.5分。

①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10分,得分6.5分。

2023年社会保险费收入决算数占基金收入决算数的比重为26.56%,比2023年预算比重30.05%减少3.49%,扣分3.5分。

预算完成率偏低的原因:2023年预算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1000万元列入“个人缴费收入”;根据省级要求,2023年决算被征地农缴费补贴核算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决算1334.67万元列入“其他收入”。

②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3分,得分3分。

2023年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决算数占基金支出决算数比重为99.98%,比2023年预算数≤99.98%,无扣分。

③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2分,得分2分。

2023年其他支出决算数占基金支出决算数的比重为0%,比预算数小0.01%,无扣分。

3)时限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12分,得分11分。

财政对基金的补贴在规定时限内基本拨付到位,扣1分。部分未及时到账的原因:根据州人社发【2022】11号《关于2022年提高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13元,县市财政按3:7比例负担,其中:4元由州财政负担,9元由县市财政负担。2023年年初预算包括州级提标的县级9元/人/月(9元*57500人*12月=621万元),因县级财力有限,州级提标部分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元未执行。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30分,自评得分26.5分

1)经济效益指标:该项分值5分,得分4分。

利息收益率决算数0.19%,比预算数1.1%少0.91%,扣1分。偏少的原因是:我县城乡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资金每年都上解至省里,由省级统一委托投资运营,由于省级委托投资产生的收益未分配到县级入账。        

经济效益指标,扣1分,自评得分4分。

2)社会效益指标:该项分值15分,得分12.5分。

月基础养老金水平128.5元/人/月,比预算数131元/人/月少2.5元。偏少的原因是:我县2023年上半年月基础养老金水平122元/人/月,下半年月基础养老金水平135元/人/月。

社会效益指标,扣2.5分,自评得分12.5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该项分值10分,得分10分。

2023年基金静态可支付月数为45.68个月。

可持续指标,无扣分,自评得分10分。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通过线上问卷填写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满意度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20份,16人选择“十分满意”,3人选择“基本满意”,1人选择“一般”,参保人员满意度为95%。

满意度指标,无扣分,自评得分10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

一是执行数小于预算数,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根据《2022年提高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州人社发〔2022〕11号)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13元,县市财政按3:7比例负担,其中:4元由州财政负担,9元由县市财政负担。2023年年初预算包括州级提标的县级9元/人/月,因县级财力有限,州级提标部分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元未执行;三是2023年预算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1000万元列入“个人缴费收入”;根据省级要求,2023年决算被征地农缴费补贴核算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决算1334.67万元列入“其他收入”;四是我县2023年上半年月基础养老金水平是122元/人/月,下半年月基础养老金水平为135元/人/月。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科学编制基金预算,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财务人员应及时关注政策变化、核算方法及口径;三是建议省级将个人账户的省级委托投资产生的收益计入县级统筹地区入账。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首先通过绩效自评的结果,对比设定的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基金预决算。同时,绩效自评结果能加深对2023年度基金的发放、记账、管理等工作效果的了解,找出了该年度基金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有助于完善相关制度与政策,提高基金管理效率与质量。

其次,绩效自评效果是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侧面体现。可以通过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分析,了解各个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发现可以改进的方面,有效敦促岗位工作者加强学习,爱岗敬业,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整体绩效水平,更好服务人民。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应按时按规上报预决算,做好基金预算与执行;关注基金动态,做好相关业务,及时做好基金发放、调整等安排;关注政策变化、核算方法及口径。

按时拨付财政资金是确保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为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的养老金,认真分析资金需求情况,保障了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和有效使用。

我县以基金安全运行为根本,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严格执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待遇发放,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使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我单位按照“流程覆盖、环节把控、职责明确”的工作思路,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根本,实现了经办和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运行,保障了基金安全。一是健全综合内控制度。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等方面,制定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参保人员均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个人账户信息修改、缴费等业务,严格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收支业务审批制度,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按规定开设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基金的现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二是建立考核考评制度。及时调整完善内控考核办法,按规定设置岗位,增强社保经办机构干部队伍力量,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业务审核岗位和审批岗位分离、审批岗位与计发待遇岗位分离、审批岗位与数据录入岗位分离、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分离;无违反业务规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规定以及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修改社会保险信息的现象;财务与业务按月对账,按规定与基金开户银行、财政部门和经办机构核对基金的收支情况;严格执行基金支付政策,按月足额发放待遇,做到不拖欠、不挪用、不挤占社保基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通过绩效自评结果来看,我县基金绩效管理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资金方面县级财力有限无法完成全部提标任务,预算不够科学合理,应该结合实际,考虑多重因素,避免预决算差距过大。

二是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总体偏低,且以财政补贴为主。2023年凤凰县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为每人每月135元(中央103元,地方32元),这一水平与我县农村低保基准线每人每月420元标准及人均每人每月288.5元标准有很大差距,跟当下的人均消费水平相差较大,严重影响了参保积极性,导致年轻人参保意识不强。

三是财务人员岗位变动频繁,财务水平有待提高,对财务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三)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编制基金预算;进一步完善基金绩效管理制度及基金监督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基金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维护基金收支平衡,增强基金可持续性。重视绩效申报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绩效管理业务能力;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保障绩效目标申报表的规范性。

二是结合我县当年农村贫困标准线进行划定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投入力度,充分释放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吸引力。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抓好青年人的政策宣传工作,拓宽参保面。

三是上级适时开展社会保险财务制度培训,提升基金会计核算及管理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凤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  

〇二四年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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