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凤凰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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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凤凰民政工作要点

日期:2022-03-16 17:01 来源:凤凰县民政局 字体大小: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凤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民政建设为抓手,更好履行民政职责,不断推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建设

1.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州第十二次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纪检监督、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之中,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舆论引导、思想疏导和政策解读,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资金项目、购买服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加强局机关、二级机构、服务窗口监督管理。

4.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与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三会一课” 、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建阵地、台账资料、工作流程标准化建设。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开展特色主题党日和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使用,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专业能力、政策水平。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挖掘和宣传民政先进典型。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6.强化动态管理。加强防止返贫监测,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口的动态监测预警,完善分类救助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7.稳步提升救助水平。力争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00元/月、4800元/年以上,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9360元/年和6240元/年以上。

8.全面开展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将相关帮扶措施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9.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指标体系,完善核查认定方法,规范认定程序,推动救助对象认定实现“核算为主、评议为辅”,逐步将分类分档救助变为差额精准救助,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精准化。

10.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权限下放工作。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两项补贴”、高龄老人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有效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11.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和整合各项养老项目资金,完善养老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力争2022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50%以上。

12.推进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动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州级示范点。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力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50%。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活动。

13.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大改造,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乡镇敬老院负责人、护理员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培训率达100%,提高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健全儿童福利体系

14.落实保障政策。完善孤儿资格审核、认定制度,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孤儿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将在校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延长至大学毕业。

15.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作用,继续落实村级儿童主任津贴待遇。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收养工作的自查督查,防范化解儿童福利工作领域重大风险。

16.开展关爱活动。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保护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五、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17.深化社区治理和村民自治。坚持以自治为基础,全面落实“三个清单”,建立健全“一约五会”制度,完善多层次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强化村务监督,推动群众自治组织发展。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完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坚持以德治为先导,大力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18.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分类登记,加强社会组织执法检查,,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9.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加强乡镇社工站和社工队伍建设,深化“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社工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20.大力发展慈善福彩事业。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完善慈善组织培育发展机制,持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福康工程”等公益助残行动。

六、统筹推进社会事务

21.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在禾库安置区建设集中治丧场所;启动县公墓山三期项目工程,新建1栋综合大楼,新增一条遗体火化线;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持久推进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殡葬移风易俗,继续整治“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已建坟墓、墓碑制销场所,禁止使用塑料、锡箔祭祀用品;继续保持城区集中治丧率达100%、火葬区火化率达100%、火葬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

22.持续加强残疾人保障。深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着力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

23.持续优化婚登服务。大力推进婚姻登记全州通办,提高婚姻登记效率。从2022年2月1日起,结婚登记实现州内通办,5月1日起,离婚登记实现州内通办。

24.持续加强救助管理。进一步抓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主动开展街面巡察救助,持续开展“夏日送清凉”“冬季送温暖”行动。

七、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25.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地名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不规范地名现象产生。完成第四轮边界联检工作。

26.加强革命老区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完善老区基础设施,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27.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七字诀”、“三个一律”工作要求,压实“四方”责任,从严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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