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其他部门:

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2-02-09 15:31 来源:凤凰县民政局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凤凰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州委“562”发展思路,努力打造“五个凤凰”,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务实创新,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工作引领,民生保障能力更加突出

一年来,我局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抓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及民生保障的总开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党的理论学习。今年召开4次专题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余次在班子、干部会上进行党的政治建设教育,6次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在建党100周年上的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州第十二次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周五学习和“学习强国APP”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全年召开4次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把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同民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引导,今年2月,撤销解散2个的QQ群与微信群,有效整治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的纪律监察机构。5月17日召开县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凤凰县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律监察委员会书记1名,委员2名。四是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一起赶场学党史”“群众微心愿、党员帮你圆”等活动40余次,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50余人次。五是不断夯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加强机关支部、结对帮扶村支部建设,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50余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通过集中学习、上党课、实地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史”教育,“七一”期间表彰16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六是民生保障能力更加突出。今年以来,我县的低保、残疾、特困、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由2020年的4200元/年提高到2021年450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治理等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投入资金172万元,完成86个村(社区)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50余万元,完成1家州级和10家县级儿童之家建设;完成1个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16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7个县级民主议事协商示范村验收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民生资金9100余万元。

(二)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常态化更加有力

面对严峻的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局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树立“疫情防控压倒一切”的思想。先后6次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调度疫情防控工作,并下发了《凤凰县民政局有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凤凰县民政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细化、深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民政服务机构防控举措有力。全县18所乡镇敬老院,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非医务人员禁止入院,一律谢绝走访、慰问和探视,禁止车辆进出;县殡仪馆工作人员分成三班倒,24小时值班值守,对前来悼念群众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落实“三减少、三加强”要求,要求丧事简办,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加聚餐活动,严禁乐队入场,丧家开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每天对殡仪馆场所消毒;婚姻登记窗口,向前来办理婚登业务的群众宣传国家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县慈爱园及救助站,实行每天监测体温、消毒等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五问”(身份、信息、体温、健康码、行程码)。二是民政领域从业人员全员接种新冠疫苗。今年7月,新一轮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凤凰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200余人,全部完成3轮以上核酸检测,检测率达100%,检测结果全为阴性。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除有禁忌症外,36名机关干部职工、46名乡镇敬老院管护人员、10名殡仪馆工作人员完成疫苗接种。疫情接种率100%,加强针接种率100%。三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制定并出台《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保障特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投入资金50余万元建设10所敬老院消防水池。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分组包片区按分工对全县民政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进行督查30余次。截至目前,全县民政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病例。

(三)强化社会救助能力,民生保障成效更加显著

今年来,为切实解决城市困难群体的帮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突出社会兜底职能,出台了《凤凰县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凤办发〔2021〕13号)、《凤凰县2021年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凤凰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实施方案》(凤民发〔2021〕26号)文件。一是强化防返贫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工作。建立完善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每月定期开展低收入人口防返贫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人员,按照“凡进必核”的工作程序,及时纳入低保救助范畴。二是全面开展低保清理。从今年3月开始,全面开展低保清理工作,今年累计审核新增农村低保432户985人,将242名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纳入“单人保”范畴,核查清退死亡、户口迁出以及条件好转明显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012户4252人。三是调整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残疾人救助水平。根据《凤凰县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凤办〔2021〕13号)文件精神,全县农村低保提标为375、255、195元/月三类,截至11月,全县农村低保共16717人,其中兜底保障对象2676人,2021年1-11月全县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064.8万元;城镇低保提标为580、500、400元/月三类,截至11月,城镇低保对象3082人,2021年1-11月累计发放资金1242.2万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截至今年12月,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4279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935人,发放资金1012.85万元。四是积极探索社会救助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凤凰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1〕45号)文件,先行确定沱江镇、廖家桥镇、水打田乡3个乡镇为试点乡镇,9月份开始在全县所有17个乡镇铺开实施。通过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我县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两项补贴”、高龄老人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在政务大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一站受理”,从而让所有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17个乡镇“一站受理”服务窗口接待办事来访群众达2万余人次,县局本级累计救助困难群众993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49.34万元,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235万元。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创新发展动力更加强劲一是开展殡葬改革“三整治”行动。

今年初,县民政局联合自然资源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县殡葬重点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县殡葬重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凤民发〔2021〕12号),重点整治“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已建坟墓、墓碑制销场所以及塑料、锡箔祭祀用品,对137家违规销售祭祀用品的商户进行整治,不准超标准制大碑,不准建大墓、活人墓。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新理念,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300余次。二是全面推行遗体火化改革。按照州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11月4日,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火葬区全面推行遗体火化的通告》(凤政通〔2021〕7号),明确我县于2021年12月15日零时起,对火葬区内的城乡居民以及全县范围内的财政供养人员全面推行遗体火化。据统计今年1月-12月6日,我县城区规划区内死亡229例,集中治丧229例,集中治丧率100%,集中安葬229例,集中安葬率100%,11月1日-12月6日,死亡35例,火化35例,火化率100%。三是开展救助站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力度,持续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加强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医疗救助,截至12月,共救助乞讨人员578人,救助资金4万余元。四是不断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截至12月初,办理婚姻登记3306对,其中结婚登记2635对,离婚登记671对。

(五)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公共服务水平更加优质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一是儿童福利事务不断完善。今年7月出台《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凤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凤政办函〔2021〕44号),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全县设立17个乡镇儿童督导员、282个村级儿童主任,目前全县7118名农村留守儿童已与非法定监护人签订照护协议,签约率达100%。完成菖蒲塘村州级儿童之家和三王阁社区等10家县级儿童之家建设。今年分4次深入三王阁社区、三里湾小学、县慈爱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300名留守儿童送去生活学习物资600余份。截至11月,全县共有孤儿103人,发放资金94.33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9人,发放资金107.815万元,州、县慈爱园集中供养孤儿共4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5人。二是养老服务事业不断深化。制定了《凤凰县2021年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投入资金172万元,充分利用各村(社区)的闲置村部、学区校舍等,完成86个村(社区)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覆盖面达30.49%。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老人1113人,其中集中供养261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754元/月、485元/月,1-11月发放资金696.8156万元。全县现有养老床位627个,护理型床位105个,占比16.7%,失能半失能139人,敬老院集中供养84人,供养率为60.43%。;今年共为881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04.76万元,为28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津贴13.44万元。三是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开展“关爱贫困孤儿助学、相约99公益日”活动,获得慈善捐款31万余元,对全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慈善助学救助、医疗帮扶,共计107万余元;对“三留守人员”发放慈善救助物资11.22万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今年9月为18名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学子送去救助金4.1万元。不断细化福彩事业管理,福彩销量稳居全州前列,我县1-11月共销售福利彩票1739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1445万元,刮刮乐共销售294万元,均提前完成州分配任务数。

(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治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基层自治不断发展。

今年1月,全面完成全县所有256个行政村26个城乡社区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6月,全面完成廖家桥镇漾水坨、土桥坳村改社区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凤民发〔2021〕23号),将“三个清单”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廖家桥镇菖蒲塘村完成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完成了落潮井镇唐家桥村、麻冲乡竹山村等16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廖家桥镇菖蒲塘村、腊尔山镇夯卡村等17个县级民主议事协商示范村(社区)和6个平安乡镇、104个村(社区)初评审工作。推动全县282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任务,修订率达100%,菖蒲塘村规民约被评为全省“十佳村规民约”。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整治乱收费,清理撤销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今年新增社会组织7家,撤销1家,变更登记15家;完成2021年度检查工作,合格率100%。目前,全县共有社团75个,民办非企业76个。全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开展以“抚幼、帮老、救困、助学”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三是创新发展社会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不断完善全县17个乡镇社工站建设,30余名社工有效开展民生保障业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建创新能力不足。习惯用老办法、过往经验处理新问题、新情况,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在工作变化中寻求新的干事创业方法,往往出现事倍功半现象,部分工作标准不高、结果不理想、亮点不明显。(二)工作人员较少的问题突出。作为政府的组成局,县民政局不论是在精准脱贫中、还是在民生实事中,都承担了大量的职责,各类保障对象达3.7万余人,任务繁重,需要安排较多人员。但是我局目前仅35个编(含所有的二级机构),目前只有28名正式干部,工作人员偏少,除去婚姻登记所、驻村工作队、财务后,单位仅余十几个工作人员,业务股室基本上都是1个人,影响了工作推进。(三)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一方面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儿童之家建设、公墓山三期建设项目没有上级资金扶持,资金筹措难。另一方面,历年来项目建设县内配套没有到位,欠账较多,增大了资金压力。

三、2022年工作计划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力保障好民生,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社会治理,做好社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舆论引导、思想疏导和政策解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建与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一老一小等重点工作,在工作一线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二)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强化措施,从严防控,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坚决防止颠覆性事件,从严压实责任,完善领导联点包片责任制,确保每个机构有人联系、有人指导、有人负责,从严加强指导,全方位指导,科学防控,从严监督落实,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有力推进工作落实。(三)启动各项工程项目建设。在今年前期筹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阿拉营镇区域敬老院建设,力争于明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全面启动殡葬综合大楼和公墓山三期工程,新增一条遗体火化线,新建禾库安置区集中治丧场所,积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工作合力,确保项目顺利、有序建设推进。(四)抓好兜底保障工作。持续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在保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等四类对象按照相应政策开展针对性帮扶,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救急难”,规范临时救助。(五)扎实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加大“三沿六区”殡葬领域整治力度,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制度,规范管理殡葬行业,加强市管、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整治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倡导殡葬新风,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保持城区集中治丧率达到100%,集中安葬率达到100%,城区火化率达到100%。持续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工作,倡导文明祭祀、绿色殡葬。(六)抓好社会福利发展。持续发展福彩事业,优化销售场所结构布局,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坚持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心使命,切实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创新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慈善法》,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健全慈善网络,规范慈善监管,用好“互联网+”公益模式,拓展慈善募捐渠道,用好捐赠及配捐善款,提高慈善救助能力,不断深化社会慈善志愿服务活动,严肃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残疾人关爱保护,持续抓好残疾人“福康工程”,造福更多贫困残疾对象。(七)抓好社会治理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强化社会治理“三个清单”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党建引领,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能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流程,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工作,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完成1家以上“十百千”省级社会组织建设,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以及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展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八)抓好养老儿童服务。巩固菖蒲塘村“1+1+N”互助养老创新实验成果,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广借鉴的菖蒲塘经验,改造升级县老年养护院,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争取县住建局工作支持,在今后小区住房建设中,按照相关比例要求留足小区养老设施面积,继续落实高龄补贴、百岁老人津贴等惠老政策。健全儿童福利制度,继续落实儿童保障政策,加强儿童保护制度,不断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充分发挥菖蒲塘等儿童之家示范引领作用,动员社会慈善力量,逐步有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儿童主任等基层队伍建设。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