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来,凤凰县民政局认真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兜底保障,民政保障进一步巩固。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工作引领,民政综合能力更加突出
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抓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及民生保障的总开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半年召开3次专题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建,10余次在班子、干部会上进行党的政治建设教育,3次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中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5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凤凰县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名,委员2名。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一起赶场学党史”“群众微心愿、党员帮你圆”等活动20余次,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50余人次。不断加强机关支部、结对帮扶村支部建设,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50余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通过集中学习、上党课、实地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常态化更加有力
严格按照“四早”“四集中”要求,落实“四方责任”,采取“八个最严”措施,持续细化、深化乡镇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防控举措,严禁乡镇敬老院采买冷冻食品,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切实织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护网;在县殡仪馆,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横幅10余幅,发放、张贴预防宣传单1000余份,对前来悼念群众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落实“三减少、三加强”要求,要求丧事简办,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加聚餐活动,严禁乐队入场,丧家开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每天对殡仪馆场所消毒;婚姻登记窗口,向前来办理婚登业务的群众宣传国家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县慈爱园及救助站,实行每天监测体温、消毒等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五问”(身份、信息、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除有禁忌症外,36名机关干部职工、46名乡镇敬老院管护人员、10名殡仪馆工作人员完成疫苗接种。为保障特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完成10所敬老院消防水池的修建任务。
截止目前,全县民政领域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病例。
(三)强化社会救助能力,民生保障成效更加显著
社会救助有序推进,在2021年元旦、春节前后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45万元,截止今年6月,共计发放1000床棉被、3500件棉衣、10万斤大米、5000桶食用油,有效保障低保、兜底、特困等群体的生活需求。今年3月开始,全面开展低保清理工作,今年累计审核新增农村低保122户305人,将78名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纳入“单人保”范畴,核查清退死亡、户口迁出以及条件好转明显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48户629人。对因疫情影响困难户、受灾户,以及贫困人口监测户、边缘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县局本级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982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10.37万元,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155万元,及时解决突发性因素造成的群众生活困难问题。调整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全县农村低保提标为375、255、195元/月三类,今年6月,全县农村低保共19626人,其中兜底保障对象2684人,2021年1-6月全县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889万元,城镇低保提标为580、500、360、300元/月四类,今年6月,城镇低保对象3082人,2021年1-6月累计发放资金734.9万元。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创新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3月26日,组织召开全县殡葬重点问题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已建坟墓、墓碑制销场所以及塑料、锡箔祭祀用品,对137家违规销售祭祀用品的商户进行整治,不准超标准制大碑,不准建大墓、活人墓。在春节、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新理念,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20余次。自2019年以来,截止6月底,城区规划区内死亡534例,集中治丧534例,集中治丧率100%,集中安葬534例,集中安葬率100%,火化231例。有效保障残疾人权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提高至100元/月,截止6月,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448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29人,发放资金510.07万元。持续开展“福康工程”,今年上半年,为4名残疾人发放康复器材7件。开展救助站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力度,持续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加强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医疗救助,截止6月底,共救助乞讨人员218人,救助资金4万余元。不断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截止6月,办理婚姻登记2128对,其中结婚登记1753对,离婚登记375对。
(五)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公共服务水平更加优质
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儿童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完成《凤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起草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现正在积极向县政府申请行文。截止6月,全县共有孤儿85人,散居71人,发放资金60.117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6人,发放资金41.32万元,县慈爱园集中供养孤儿1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人,上半年深入三王阁社区、三里湾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2次,为200名留守儿童送去生活学习物资400余份。养老服务事业深化发展,全县特困供养老人1113人,其中集中供养269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9048元/年、5820元/年,1-6月发放资金381.89万元。全县现有养老床位627个,护理性床位105个,占比16.7%,失能半失能129人,敬老院集中供养76人,供养率为58.94%。6月底,共有高龄老人833人,发放津贴49.37万元,百岁老人26人,发放长寿津贴6.28万元。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开展“关爱贫困孤儿助学 相约99公益日”活动,获得慈善捐款140余万元,对全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慈善助学救助、医疗帮扶,共计81万余元;对“三留守人员”发放慈善救助金11.22万元。不断细化福彩事业管理,福彩销量稳居全州前列,1-5月共销售福利彩票857.9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销售692万元,即开型彩票共销售165.9万元,“快乐8”销售180余万元,单机销量长期保持全州前三位。
(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治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基层自治实践不断发展,指导全县开展村规民约修订,由司法部门牵头,完成村规民约法制审核。1月,全面完成全县所有256个行政村26个城乡社区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6月,基本完成廖家桥镇漾水坨、土桥坳村改社区工作,待县政府批复后向上级报备。强化社会组织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目前,全县共有社团71个,民办非企业75个,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7个行业协会顺利脱钩。创新发展社会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不断完善全县17个乡镇社工站建设,30余名社工有效开展民生保障业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建创新能力不足。习惯用老办法、过往经验处理新问题、新情况,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在工作变化中寻求新的干事创业方法,往往出现事倍功半现象,部分工作标准不高、结果不理想、亮点不明显。
二是“三留守”人员监管不足。因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群体较大,乡镇、村级事务杂、任务重,存在相关数据录入、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三是基层治理任重道远。由于城镇化发展,农村青壮年外出寻找实现生活富裕的道路,同时,现代青壮年更多追求个人自由,回乡参与管理村级事务意愿不强,而且村组干部工资待遇远远不能同发达城市相提并论,好的人才不能参与到基层治理中。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城市化、社会化等情况加剧基层治理的复杂性、不确定性。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力保障好民生,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社会治理,做好社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舆论引导、思想疏导和政策解读,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建与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一老一小等重点工作,在工作一线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坚持好干部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力弘扬 “三牛”精神,在“七一”建党100周年之际,表彰一大批优秀民政党员干部。
(二)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湘民发[2021]8号文件精神,努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护理型床位占比等指标达到有关要求,争取获得省民政厅的表扬激励。
(三)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强化措施,从严防控,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坚决防止颠覆性事件,从严压实责任,完善领导联点包片责任制,确保每个机构有人联系、有人指导、有人负责,从严加强指导,全方位指导科学防疫控疫,从严监督落实,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有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凤凰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试点工作方案》。选定沱江镇、廖家桥镇以及水打田乡做为本次试点的3个乡镇。悉心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创新,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县乃至全省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提供行之有效的“凤凰”模式。
(五)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深入宣传贯彻《未成人保护法》,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县乡村三级救助保护网络,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和政策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提高儿童福利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