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
其他部门:

2022民族宗教工作半年总结

日期:2022-07-28 15:18 来源: 字体大小:

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州打造民族地区团结奋斗共同富裕标杆区和我县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凤凰”中心工作目标,以思想大解放为重要抓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弘扬民族文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与“四城同创”、乡村振兴、平安创建、疫情防控等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全县文化繁荣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贡献民宗力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解放思想、强化教育,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开展“思想大解放”,拓宽视野、打开思路,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引导问题走深、工作走实,推动思维方式大转变、工作能力大提升。半年来,“学习强国”实现三万多积分,共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12次,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坚持事业为上,筑牢部门干事创业工作基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加强干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单位工作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严守“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创新工作思路,以事业激励干部和团结干部,协同推进民族宗教事业发展。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案》和《民族宗教突发性新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了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协调能力,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月26日,中共凤凰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县直单位和17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及民族宗教专干,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信教代表等,在凤凰县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参加湖南省民宗委二级调研员、副处长龙永福主持的《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和湖南省民宗委一级调研员田野主持的《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3月份,凤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中共凤凰县委2022年第6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实施方案》。4月8日下午,《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和《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工作动员大会》胜利召开。4月15日下午,召开《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县乡村三级视频工作会议》。强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促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进景区、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园区、进警(军)营等“九进”活动,注重把创建工作与精准脱贫、民族文化、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民族贸易企业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积极协调银行与财政,深入民族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建立民族企业资料库。与财政、人行等部门共同完成2021年度引导支持资金的分配、审核与拨付工作,共计51.02万元,被分配到凤凰县妈汝民族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民贸企业;配合上级部门搞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以及“两民”企业等工作调研。

坚守宗教维稳底线。坚持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类干部学习培训班课程,加强对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含苗族传统宗教人员巴岱)的教育培训,举办《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抓牢宗教场所规范管理建设,按照“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排查安全稳定隐患治理。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私设聚会点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宗教组织,维护宗教领域总体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宗教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完成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场地、卫生和设备的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压实了责任。搞好清真食品的管理,充分尊重不同的宗教文化,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三)积极发挥部门优势,助推全县文化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完成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28万元项目的设计与立项等工作(一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3个323万元:山江镇大马村84万的八公山景区内道路建设2.87千米,麻冲乡竹山村89万的竹山苗寨景区内4组村间道青石板路铺设1000平米及65平米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建设等,麻冲乡老洞村150万的旅游石板路6000m等。二是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1个65万元:廖家桥镇椿木坪村修建茶园石板路2.56千米等。三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40万元:阿拉营镇化眉村和沱江镇龙潭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组织开展2023年项目库项目的收集、筛选、论证等工作;完成廖家桥镇菖蒲塘村申报全省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资料上报。

坚定文化自信,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做好双语文教学试点,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加大民族文化调查与研究,推进民族文化繁荣,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苗疆边墙基础研究丛书》五本书稿的撰写;已完成《凤凰县十四·五民族宗教工作规划》的编制;《凤凰年鉴2021》民宗工作已交稿;2022《苗学会论文集》正在筹备;正在筹备首届武陵山苗医药大会。完成了千工坪镇官上坪村毛古塘寨老鸦坡凤舞九天“炯”文化广场建设,促进我县文化旅游提质发展。八公山蚩尤文化广场和凤舞九天“炯”文化广场,是我县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特意打造的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已成为我县文化旅游的一张名片和湘黔渝周边地区知名的网红打卡地。

开展民族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因疫情影响,今年有部分民族节庆活动未能照常开展。但各族群众民间自发组织的“二月二”苗族炯文化节、“四月八”跳花节等活动,让凤凰旅游人气倍增。目前,正全力筹备参加湖南省第十届民运会,定下“保一争五”的金牌目标;积极配合我州申办第13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坚持“六查六看”确保脱贫成果,积极投入资金解决群众的临时性困难。元月份以来,共投入慰问资金10000元用于慰问大病户、困难户、监测户等,确保脱贫质量工作的落实。二是搞好粮食生产安全,加大粮食生产面积。通过开会宣传、入户发动、督促落实和村里耕种等方式,组织全村没有外出的农户,积极投入还耕工作;同时,对于没有劳力或劳力整户外出、无法从事生产的农户,由村干部和工作队负责收归集体耕种,栽种水稻、扁豆等粮食、蔬菜作物。上半年,全村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工作得到清零。三是积极落实疫情防疫特别是疫苗接种工作。截止五月底,全村已完成所有村民的接种任务,严格排查中高风险旅居史返乡人员,加强宣传村民防范意识。四是搞好人居环境建设。后盾单位县民宗局共投入资金3万元,用于建设大马村绿化带;入户宣传“四治三中一创”,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五是继续扩大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马村自然景观优美,民族风情浓郁,历史文化厚重。后盾单位多方争取资金,申请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两个:大马村道路硬化项目即硬化老家寨到大马村2组的修建于2014年的入寨村道,全长3.1千米;新修民族文化产业路即八公山景区入口-大马村1组,大马村2组挼怒-巴布琼犹景点大门。此项目已完成前期的测绘、设计、土地承包权调整等工作,下半年即将投入施工建设。六是全力搞好村集体经济建设。针对大马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特点,大马村村支两委引进24亩扁豆产业,后盾单位投入5000元资金支持。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扁豆亩产最高产量可达到12000斤,通常产量能够达到8000斤,病虫害少,化肥、种子、人工等投入不到1000元每亩,保底收购0.8元/斤。按照5000斤每亩计算,亩产4000元,扣除1000元的成本费,每亩3000元,24亩7.2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可增加2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挖掘民族传统的内涵。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古城、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重点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打造生态文化村镇游精品线。持续推进民族服装名片化民族语言情景化工作。配合县财政聘请的第三方搞好2021年度项目绩效检查以及2022年度项目绩效的申报等工作。不断完善“炯”文化节、苗族“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和中国·凤凰苗族银饰服饰文化节等民族节庆活动体系,讲好凤凰故事,助推全县文旅经济发展。

全面推进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九进”活动,确保我州第二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圆满成功。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培育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有计划地开展少数民族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锻炼,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筑实民族和谐的基础。

持续抓牢宗教场所规范管理。加强对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持续宣传新《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按照“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推进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旗帜鲜明地制止境外渗透、私设聚会点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宗教组织,维护好宗教领域总体和谐稳定。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