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凤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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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凤凰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路

日期:2018-04-25 10:58 来源:县民宗局 字体大小:

 2017年来,凤凰县委、县政府着眼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民族团结是生命线、是基石、是最长远的群众工作”的政治理念,以“细胞工程”为重要抓手,以“七进”活动为主阵地、主渠道,上下齐动、全民参与,在深入细致上用劲,在求实求效上发力,推动民创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创新开展。一年来,在国家民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民宗委悉心指导下,凤凰县民创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特制定2018年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常态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普法活动、干部教育培训等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专题辅导讲座、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座谈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论知识竞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座谈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论知识竞赛。同时,利用政府门户网、县有线电视和广播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座谈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论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四月八”、“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族文化,促进民族之间相互了解和包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2、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积极打造新示范点。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关于推进“七进”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积极打造新示范点。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示范乡镇等各类型创评活动,形成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有关普法、文化下乡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把宣传月活动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5、经常对干部群众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干部群众更清楚地了解各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6、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7、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领和辐射作用,使创建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8、努力强化研究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研究,结合我县文化旅游特色,在做好“常规动作”基础上,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模式,以古城游和乡村游线路为载体,强化创建工作的力度,突出凤凰创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9、重点加强跟踪对接。找准创建工作实施各个环节的节点,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上级部门学习、对接,同时,做好跟踪指导。让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没有死角。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与各部门有效配合,无缝对接,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10、加大建设民族文化力度。凤凰县民族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氛围浓厚,充分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开发好民族民间文化,把创建工作融入民族节庆活动之中,让干部群众享受精神食粮的同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把创建工作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在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自觉的同时,增强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内在动力。

四、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和督查,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提炼和推广工作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认真分析原因,作好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严格年底创评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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