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创建工作绩效评价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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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创建工作绩效评价情况汇报

日期:2017-12-20 10:57 来源:凤凰县民宗局 字体大小:

  2016年是湘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攻坚年,也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收官之年。今年以来,在国家民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民宗委悉心指导下,凤凰县委、县政府着眼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民族团结是生命线、是基石、是最长远的群众工作”的政治理念,以“细胞工程”为重要抓手,以“七进”活动为主阵地、主渠道,上下齐动、全民参与,在深入细致上用劲,在求实求效上发力,推动创建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创新开展。 

凤凰县有苗、土家、汉、回等28个民族,总人口42.3万人。少数民族为主,多民族杂居是我县人口分布的特点,每项工作都涉及民族团结,每项事业都涉及民族进步。按照《湘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测评指标》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年度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湘西州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后,凤凰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县创建办,并把创建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副科级以上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教育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在高速下线、古城、主街道、主干道制作中大型固定宣传牌5块,宣传板500余块,宣传画20幅,短信宣传发送手机用户1.6万人次,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每个类型打造2个以上样板示范点,评选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8个。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摸底并评选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6个和先进个人10名。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举办湘黔边区民族文化座谈会等活动,并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调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边界民族团结进步事宜,有效地促进了边界地区人民团结和睦。成立来凤凰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的工作机制,及时调处各类纠纷5起。促进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大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每年不低于50万、每个乡镇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分级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2016年县级财政专项经费135万。通过全县上下的努力,2016年10月底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主要工作亮点、成绩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1、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普及民族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设立民族理论和政策课,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民族法律法规意识和民族政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关于推动少数一系列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一系列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评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活动,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县创建办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健全民族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到位。保留民族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独立性,完成机构改革,强化民族宗教局的工作,2014年投入工作经费30万元,2015年投入工作经费60万元,2016年投入工作经费135万元,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与当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全县400名科级干部,民族干部占74%。 

  2、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颜长文担任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办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委常委会、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每年组织四次专题会议研究创建活动工作,把创建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创建活动开展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为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定期开展表彰活动。 

  (二)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1、县域经济步入又好又快发展轨道。凤凰县坚持经济发展优先,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把县域经济推上又好又快发展轨道。2015年,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69.48亿元,全州第二,以五年计算,年均增长12%,今年1-6月份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0.1%;2015年实现财政收入8.23亿元,全州第二,五年年均增长27.5%,今年1-6月全县财政收入增长21.5%;2015年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35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88元,分别比2014年增加1428元、873元,今年1-6月城镇居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7%、12.8%。城镇化建设得到了发展,城镇化率达38%。凤凰被评为全省经济发展快进县、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 

  2、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五年来,我们掀起了重点项目建设热潮,实施重点项目336个,累计完成投资131亿元,项目建设带动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强力推进交通建设。吉怀高速、凤大高速、铜仁机场改扩建等重大交通项目竣工,争取张吉怀高铁设凤凰站,高速、高铁、航空立体交通网络加快构建。完成了下沱公路、奇潭公路、三腊公路等县乡骨干公路建设和提质改造,完成建成乡村公路268条882公里,新建通村通组公路390公里,外连内畅的交通网络基本成型时。强力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完成了G209绕城线、城北旅游专用通道等城区道路建设,实施了金坪大道、红旗大道、边寨路、大众路、廖潭路等城区路网项目、实施了学校、法院审判庭、地质博物馆、档案馆、公安局、城北旅游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以及一批城市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县城规模不断扩大。投资13亿元,实施了城区主街道及人行道提质改造、古城下水道清淤、城区电网改造升级、棚户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燃气管网等旧城提质改造工程,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强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城乡同建同治,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城乡规划全覆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完成了阿拉营、麻冲等7个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完成了腊尔山、山江等6个乡镇街道亮化。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裸露山地绿化、“绿色湘西”植林造景、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农村生态能源等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54.5%。凤凰先后被评为全国最美县县城第一名、第二名。 

  3、精准脱贫取得重大成果。以腊尔山、山江片区和20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的精准脱贫全面推进,五年投入扶贫资金8.64亿元,贫困人口从11万人减少到6.6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2%降至18.3%。基础设施扶贫成效突出。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6.2万人,完成4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06口山塘和162座河坝改造任务,完成农村危房、城镇棚户区改造9375户、7190户,建成廉租房、公租房1800套、4500套,实现通乡公路硬化率100%,通村公路硬化率100%,电视、通讯实现村村通。腊尔山片区脱贫攻坚试点取得突破。基本完成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烟菜果药养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3182元。产业扶贫全面破题。建设现代化农业标准园65个,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82个,创建省级、州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5个、26个,初步形成高海拔地区以蔬菜、养殖、烟叶为主,低海拔地区以特色水果、观光农业为主的产业开发格局。 

  4、民生事业加快发展。五年来,累计完成民生投入80亿元,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新农合参保率达93.7%,新农保参保90%,农村低保、五保实现应保尽保。实施投资17亿元的城乡教育布局调整建设工程,完成凤凰一中、文昌中学搬迁,新建了思源学校、沱江小学、南华中学、华鑫中学、职业中专等学校,扩容了凤凰二中、文昌阁小学、箭道坪小学等学校。大幅度提高教师待遇,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全省最高。建立贫困生救助机制,贫困生救助实现全覆盖,2011年以来累计救助贫困生16.5万人。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4986.3万元。全县教育整体水平大幅提高,教育整体质量位列全州第四。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提质升级项目建设,乡镇卫生院全部改造升级,修建村医务室276所,实现全覆盖。乡镇全部修建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全部建立农家书屋,新建改造村级组织活动中心220个。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31万人,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升。 

  5、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有了新进展。

  资金有了保障。每年安排400万元举办民族节庆活动,宣传民族文化,助推文化旅游;2013年以来,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12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民族文化抢救性搜集整理开发资金。保护和传承有了内容。苗族银饰、腊染、苗族花鼓、土家族织锦等技艺,苗族婚俗、巫傩、鼓舞、山歌等习俗以及傩堂戏、阳戏、文茶灯、跳仙会等小剧种等得到了重点保护传承,苗族银饰锻造、苗医药、纸扎蜡染等5项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7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大师”称号。老家寨、拉毫营盘、舒家塘等52个村寨被确定为县级民族特色村寨,成功申报中国传统村落8个,保护改造特色民居1500栋。申报和建立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28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15处;有古遗址116处,历史文化名村12个。保护和传承有了平台。山江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成为武陵山区文化生态核心保护区。黄毛坪、老家寨、阿拉勾良等村寨建立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和民族文化活动场所、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开展民族文化展演和传承在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民族工艺品产业园100亩厂房用地,推进和提高民族工艺品的商品化、市场化、地标化水平。 

  (三)全面强化社会管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1、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充分利用宣传教育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庭院有活动、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让各族群众在通俗生动、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活动中接受教育、深化认知,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深厚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四月八”、“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打造《边城》、《苗寨故事》等民族文化旅游节目,广电局推出苗语节目《武陵苗韵》广泛宣传民族文化,促进民族之间相互了解和包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2、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推动创建“七进”发挥示范带动,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庄、进企业、进学校、进寺庙的“七进”活动,确定各级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18个,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族团结进步的深度和广度得以不断加强。加强少数民族人士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作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引导其积极融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社会网格化治理模式,共推选产生街巷长191人、楼栋长437人、网格长1981人、农村中心户长4224人,有力促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畅通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完善走访慰问制度。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加强统战工作,利用民族节日,邀请边疆民族、台湾民族来凤凰交流联欢,加强社会各界民间组织活动,重点引导好县苗族学术研究会发展方向。建立健全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排查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加强湘黔边区民族文化合作等活动,并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调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边界民族团结进步事宜,有效地促进了边界地区人民团结和睦。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突出问题。成立来凤凰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旅游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强新疆、藏区来凤商贩服务,及时调处各类纠纷,促进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年度考核情况

  通过年终考评结合年度日常工作的方式对105个单位进行年终考核,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各单位都成立了组织机构,形成“多级联动”的创建局面,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下发了工作方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为创建活动明确了方向、目标和任务,安排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考核检查组根据考核检查结果综合测评评出优秀单位21个,合格单位84个。 

             

                                     凤凰县民宗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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