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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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6-26 15:28 来源: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字体大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4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0日,巡察组向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针对清单所列问题逐一对照梳理,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成立机构,强化责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召开会议,细化措施。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积极整改的原则,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三是分类实施,扎实整改。根据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聚焦重点问题,对反馈意见进行逐一梳理,针对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理的基础上,逐条逐项制定出整改措施,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建章建制、补章补制,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截至3月19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其中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4个,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无;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3个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等内容不够系统全面,学习主动性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并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得到明显提升。

2.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责不到位。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未按照“六个环节”开展学习。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过于简单,仅有会议记录。二是周五学习不规范。2020年9人无学习笔记,参学率最高仅为 60%。周五学习记录混乱,出现走过场现象,部分干部笔记只有标题,学习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2023年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要求开展学习,围绕重要的学习内容,组织党组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研讨交流,规范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三是认真执行《凤凰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周五学习制度》,每月举行2次周五学习,定期对干部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完成的,督促整改到位。

3、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与上级要求有差距。

(1)“三级网络、两级责任”没有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对小庵小庙监管缺失。全县登记造册46所小庵小庙,均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防范措施,三年来也未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形成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廖家桥镇“娘娘庙”、沱江镇龙潭村“龙王庙”等未登记的小庵小庙底数不清。2022年南华禅寺存在供奉“黄丝桥社区一切成员”、2023年9月沱江镇高灵寺存在供奉“长谷川东吉郎”牌位的情况。“五进五好”未执行到位,沱江镇龙潭村广佛寺、木江坪镇岩垅村兴隆庵、茶罗村兴隆庵等存在国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未进寺庙(庵)的情况,宗教场所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参加宗教活动的警示牌。

(2)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能力不足。木江坪镇与泸溪县交界处八斗山接云寺,2000年以来因宗教管理纠纷引发土地管理和民族地区间的矛盾冲突,2021年接云寺作为危房拆除后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民族团结稳定和宗教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缺乏解决问题的办法。

(3)宗教团体的领导和监管不到位。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管理不实,对2010年8月由张某成立的沱江镇城北现代城基督教场所管控缺失,不能完全掌握该场所信徒人员信息,不利于对重大宗教场所风险问题的化解。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的不深不实。人员队伍薄弱。县民创办公室应配备6人,但实际工作人员仅有黄琼1人。三年来县民宗局对全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考核没有针对性指出部门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落实。扣分及原因均是“档案资料应再完善,亮点融合不够、部分资料没有”等内容。

(5)“两民”贷款贴息工作落实不到位。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简称两民企业)“民贸”企业申报工作优惠政策,公开宣传不到位,社会知情面有局限性。2022年86.24万元“两民”贷款贴息资金未拨付到相关企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三级网络、两级责任”没有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对小庵小庙监管缺失。按照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的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相关乡镇的统战委员为分管领导和专干,切实加强对小庵小庙依法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2024年1月23日以来,县民宗局会同相关乡镇对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并按要求将巡察反馈的小庵小庙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能力不足。接云寺原危房于2021年已拆除,之后泸溪县私自在原寺庙处建了一个钢架棚,该建筑属于违建,应由泸溪方组织拆除;凤凰县与泸溪县通过提前介入,周密部署,双方县乡两级联动共同参与,在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期间,整个观音会秩序井然,没有发生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镇村二级干部按要求积极引导其信教群众前往周边宗教场所进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民宗局管理对象只是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信教群众有隐私权,可不提供个人信息。

(3)宗教团体的领导和监管不到位。2024年1月25日我局安排专人前往基督教临时聚会点与教职人员张志先会面,并对相关活动开展提出有关指导性意见,同时要求其提供常来人员并登记在册的的信教名单。

(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的不深不实。2023年12月25日党组班子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决定,黄琼、龙建芳、滕雪芬、龙建杰、刘莎、麻文平等6人为民族团结工作人员,充实民族团结工作力量同时,严格按照考评制度落实整改。

(5)“两民”贷款贴息工作落实不到位。加强业务学习,严格“两民”贴息管理与审查力度,项目办在年底办理两民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时,将《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的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并于2023年10月23日,已将2022年86.24万元“两民”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账户。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仍时有发生的问题。(4个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材料照搬其他单位资料,存在时间逻辑错误。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着实提升“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业务水平,放管服专干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客观认真的撰写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2022年“三八”妇女节活动开支超范围、超标准涉及1笔8642元,违规开支 5732 元。二是无公函接待。涉及2笔2612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经纪律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完善单位财经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二是按要求退回违规开支,并于2024年3月5日退回单位。三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进行公务接待,2023年以来接待费报帐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四是坚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3、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报账资料不完整、票据填写不规范。共计14笔 9.55万元。2020年11月苗医药研究会用餐发票与附件底单金额不一致,发票金额为8000元,附件清单为7007元。

二是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程序。2022年12月采购文件柜等办公用品3630元,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三是资金使用不规范。三年来存在财务报账款项(工作经费、寺庙维修工程款等)直接汇入个人账户,涉及4 笔 9.3 万元。如2022年7月县民宗局将工程维修款5万元直接汇入施工单位法人罗运成个人账户。

四是财务报账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工程项目报帐存在非财务分管领导签字现象。如2022年廖家镇椿木坪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麻冲乡老洞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单位财经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学习教育,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三是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进行整改补充完善。四是严格采购程序,严格财经纪律,坚持所有采购必须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所有资金支付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发票的帐号通过转账结算,并长期坚持。

4、工程项目方面存在廉洁风险且项目监管缺位。一是千工坪镇官上坪村7组“炯文化”场所存在违法用地行为。2020年吉信镇大桥村天王庙维修项目、2019年沱江镇三王庙维修项目,存在项目未参与验收、工程项目施工量虚假,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如吉信镇大桥村天王庙维修项目验收内容为“维修厕所、新建围墙”,实际上仅新建围墙。

二是对项目前期论证不严谨,工程项目建成后没有达到发展农业旅游产业带动村民收益,促进旅游发展的目的。如:①麻冲乡老洞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建设在长潭岗 398米淹没线下约1公里的范围,项目没有按预期规划实施。②领导班子成员在前期论证阶段未实地考察研判,仅是以项目资料员田力的论证形成报告。③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村民堵工问题,局班子成员无人参与实地解决以至于麻冲乡老洞村青石板路170米无法安装青石板,码头仅完成 30 级踏步建设,形成烂尾项目。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千工坪镇官上坪村7组‘炯文化’场所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问题,我们积极配合县发改、县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边建边报”政策走合法用地程序进行整改,待项目用地报批手续获批后,马上走征地程序。

二是针对2020年吉信镇大桥村天王庙维修项目、2019年沱江镇三王庙维修项目,存在项目未参与验收、工程项目施工量虚假,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2024年1月16日,经吉信镇人民政府统战专干到天王庙现场排查,与天王庙宗教场所负责人和维修方负责人沟通。经核实,已经维修厕所。因三王庙维修缺乏资金,场所负责人向我局申请维修经费的报告,我局支持3万元的维修资金,据核实,施工合同由三王庙与施工方签订,维修完成时由甲方(三王庙)进行验收。根据专项资金办法,我局从2020年开始,寺庙维修资金均参照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我局全部参与验收。

三是针对“对项目前期论证不严谨,工程项目建成后没有达到发展农业旅游产业带动村民收益,促进旅游发展的目的”的问题。①麻冲乡老洞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建设在长潭岗 398米淹没线下约1公里的范围。这一段项目建设当初的设计是考虑到乘船过河后,在枯水季节方便群众也能走上干净平整的石板路,不要再走稀泥巴路,故设计建设了398米淹没线下约1公里的范围。②领导班子成员在前期论证阶段未实地考察研判。2023年底经局班子研究后,新制定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实施管理办法》中规定:分管项目领导或主要领导应下到实地,参与项目的考察研判和实施管理。在2024年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库申报时,局长姚雅婷到水打田乡、新场镇,分管副局长严小波到茶田镇等相关项目地实地考察研判。③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村民堵工问题,局班子成员无人参与实地解决。新制定的《县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分管项目领导或主要领导应下到实地,参与项目的考察研判和实施管理,把控好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及时主动妥善处理好各种突发问题,以确保工程项目如质如期建成,并能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局领导班子积极组织整改,召开专题会,研究麻冲乡老洞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相关问题,并与麻冲乡政府、老洞村、茶坪村等相关代表多次见面协调,研究解决麻冲乡老洞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相关问题。

(三)履行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5个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部分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未落实“一岗双责”。“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年来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涉及资金共计965.53 万元部分“三重一大”会议没有邀请纪检监察组和议题相关人员列席、班子成员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仍召开会议、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2022年12月研究2023年项目拟入库审核会上书记率先表态同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并按要求制定了《县民宗局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县民宗局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的问责制度》;二是按照凤委〔2022〕19号和凤纪办发〔2023〕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工作,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登记台账,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清单梳理、会前预审、会中监督、会后跟踪四方面开展监督;三是加大监督履职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包括会议纪要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等,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党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2.党建工作不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流于形式。三年来党建工作计划雷同;存在非支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支委会现象,如2021年4月由严小波(非支委成员)主持召开支委会;2020-2021年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雷同,查摆问题不深入;落实支部“三制一卡”公示不严谨,党员信息空缺;2019年以来未发展1名党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组织支委会成员认真学习,认真撰写党建工作计划及述职报告,提高履职能力。二是维护支委会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支委会会议制度,非支委成员坚决不能参会,三是完善“三制一卡”公示情况,四是积极发展党员。

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谨。2021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党员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程序不规范;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未按规定召开,局党组仅2名班子(欧金辉、严小波)参加民主生活会,不符合民主生活会议制度要求。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存在“一支笔”签到,2022 年主题党日活动均未开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程序认真开展党员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按要求认真开展好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活动程序、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

4.清廉凤凰建设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清廉建设内容弄虚作假。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不严肃,不规范,出现谈话人与表态人逻辑性错误。《凤凰县民宗局2022年工作要点》出现凤凰县民宗局“命名一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筹备开展第七次全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政治自觉。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三是按要求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撰写2024年工作要点。

 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存在缺位。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了或找不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主动监督少,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政治自觉。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清廉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三是按要求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撰写2024年工作要点。五是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存在缺位问题。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力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突出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的政策、方针、决策的情况,重点监督“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和领导班子用权、用人、用钱的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分管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加强对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督促做好会前报告和会后报备;加强与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谈心谈话,充分了解掌握该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探讨适合该单位廉政建设方式方法,行之有效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该单位干部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该单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加强实地监督检查,不定期对该单位政治、工作、作风、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纠治问题;加强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各项监督工作,全面推进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加强专项整治力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深化纠治“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力度,严格按要求整治到位。

(四)对巡察等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1个问题)

党组存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责任意识不强;党组负责人没有落实“亲自抓、亲自改”的责任。巡察整改不到位。2020年老洞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资料和麻冲乡竹山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资料,仍存在项目未公示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完成。二是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对要整改的问题和措施一一登记,便于销号管理。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党组负责人“亲自抓、亲自改”的责任,四是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生活,五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公式,目前,两个项目已经公示完成。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局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抓好后续,确保整改实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局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官上坪“炯文化”场所用地按要求进行跟踪整改,促使用地手续报批后,马上开展征地程序,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组织“回头看”,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中共凤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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