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招募 2024年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文化工作者(志愿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按照湖南省文化旅游厅《2024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凤凰县文化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募文化工作志愿者3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募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共文化事业;
(二)必须具备舞蹈、文学、音乐、曲艺、器乐等方面特长,业务能力强,能指导开展文化活动;
(三)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爱好文化工作,以服务文化工作为己任;
(四)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特别优秀者或特殊行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到6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服务基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自愿以“三区”为服务对象,年限不低于一年;
(五)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募岗位及需求
(一)专业要求:音乐、舞蹈、戏曲等相关专业。
(二)招募类型:计划招募舞蹈、音乐、戏剧、美术、书法、器乐、摄影、非遗传承、图书管理、阅读服务、乡村旅游、群文活动组织策划与宣传推广等多种门类的文化志愿者36名。
(三)工作职责:主要选派在全县各乡镇、文化站等开展基层文化服务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30日(仅工作日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地址:凤凰县文化馆(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25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0743-3268325(凤凰县文化馆)
五、选派流程
(一)以个人自愿,到凤凰县文化馆报名,由县文化馆上报至凤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凤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将对所有自愿服务“三区”的文化工作者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录取,并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由凤凰县文旅广电局、受援地、文化工作者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凤凰县文化馆根据招募条件及岗位类型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
七、面试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凤凰县文化馆。
八、相关要求及补贴
(一)凡招募的文化工作志愿者,均与凤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签订《凤凰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服务时间为一年,期满后由凤凰县文化馆成立考核小组对招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度志愿者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者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二)文化工作志愿者必须是专职专用、不得兼职,服务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服务单位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
(三)文化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制定相应的服务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服务期满,整理好相关资料,撰写好工作总结,并参加相关考核工作。
(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财务规定,落实文化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劳务补助、人员保险、培训等政策。每月对文化工作志愿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补贴费。
九、考核
(一)选派人员服务期满,由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共同考核,填写考核鉴定表,考核鉴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选派人员服务期考核鉴定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服务期考核鉴定为不合格等次:
1.选派后不到岗或未经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许可擅自提前结束服务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期内连续旷工7个工作日或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无特殊原因未完成服务期工作目标任务的;
4.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未按规定完成季度工作报告的;
6.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十、相关解释
此次文化工作者(志愿者)招募工作解释权归凤凰县文化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