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结果的公示
局属相关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县文旅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经局民族团结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拟授予县文化馆、县图书馆“202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局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及文化艺术股“202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股室”称号,田本红、龙慧2位同志“202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现予以公示。
凤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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