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公示的通知凤乡振领发〔2022〕46号
各乡镇、相关县直部门:
各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对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并上报自评结果,经中共凤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对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细详见附件。
附件 :《凤凰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凤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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