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收回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凤乡振领发〔2022〕105号
千工坪镇人民政府:
根据您单位上报的《关于请求终止收回2022年项目计划的报告》并经中共凤凰县委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对2022年已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结余资金由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收回,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详见附件。
附件:
1、凤凰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变更明细表
中共凤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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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工坪镇人民政府:
根据您单位上报的《关于请求终止收回2022年项目计划的报告》并经中共凤凰县委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对2022年已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结余资金由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收回,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详见附件。
附件:
1、凤凰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变更明细表
中共凤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