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第四批) 凤乡振领发〔2022〕78号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凤凰县财政局关于单位指标追加单(凤财农〔2022〕0060号)、《凤凰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21〕16号)文件,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并经中共凤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如下:
一、此次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1个,资金10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请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和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并做好日常监管和完工验收报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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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凤凰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第四批)
中共凤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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