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项目计划和收回部分资金的通知 凤乡振领发〔2022〕73号
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请求调整2022年项目计划的请示》并经中共凤凰县委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对2022年已下达的部分项目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结余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收回。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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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凤凰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变更明细表
2、凤凰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变更明细
中共凤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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