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教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类别 | 具体执法事项 | 法制审核范围 | 依据 | 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许可 | 校车使用许可 | 申请单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审查。校车使用许可批复,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校车标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发。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七、八、九、十条。 | 1.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情况说明;2.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电子文本;3.申请行政许可相关材料;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决定内容是否合法;7.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2 | 行政许可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 | 1.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情况说明;2.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电子文本;3.申请行政许可相关材料;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决定内容是否合法;7.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3 | 行政许可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1.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情况说明;2.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电子文本;3.申请行政许可相关材料;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决定内容是否合法;7.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4 | 行政许可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1.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3.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4.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5.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 1.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情况说明;2.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电子文本;3.申请行政许可相关材料;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决定内容是否合法;7.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5 | 行政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 | 1.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情况说明;2.拟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电子文本;3.申请行政许可相关材料;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决定内容是否合法;7.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6 | 行政处罚 | 1.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处罚。2.对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处罚。3.对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4.对民办学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5.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6.对民办学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处罚。7.对民办学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处罚。8.对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5.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11.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7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5.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11.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8 | 行政处罚 | 对教师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处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处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处罚。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2.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5.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11.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9 | 行政处罚 | 对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的处罚 |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5.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11.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10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5.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11.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11 | 行政处罚 | 对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处罚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5.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会笔录;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9.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10.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11.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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