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凤凰县2024年 “国培计划”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各拟参选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引领和支撑教育强省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市县统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凤凰县教师发展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现就组织申报凤凰县2024年“国培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对标国家有关工作要求,聚焦我县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和中小学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资源,创新教师培训项目一体化设计,加快培养一批优秀骨干教师,为我县教育振兴提供坚强师资支撑。
二、项目设置
详情如附件1
三、申报单位资质
申报项目的单位,
1.具备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坊)项目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他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具有丰富的教师校长培训经验,较强的学科教研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
3.项目实施涉及信息系统者,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健全安全监测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开放共享等数据活动,相应证明材料作为申报书附件一并提供。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应确定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统一负责本单位全部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统一报送并提交申报材料。
2.组织评审。
(1)凤凰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项目承办单位评选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及相关专家组成。
(2)至少有三家符合资质的机构提交资料方可开评,除基本资质资料处,申报单位还要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2)、培训方案(含培训经费报价)。针对本次项目,要提供详细的产品服务介绍,包括机构规模与资质、师资力量、培训经验与成果、培训方案、课程设置、培训资源、服务质量、信誉与口碑、近3年所获荣誉等。
(3)评选机构在评选过程中,会对申报资质实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公正、平等、安全、实效”的原则,最终选择将基于培训师资配备情况、住宿饮食安排、项目申报书内容、培训方案编制、培训经费报价等综合因素考虑,综合评议选出项目承办单位。
3.结果反馈:直接通知项目承办单位,进一步建立联系通道,对接培训相关事宜,不再行文公告评选结果,项目通过电子卖场标定。
五、提交材料的时间与方式
各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 5月22日17:00前,将申报书材料提交至凤凰县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凤凰县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唐儒望,电话:13974366276
韩文华,电话:18974301056
邮寄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教师发展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堤溪苑凤凰县二中内)
邮箱:2424234105@qq.com